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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湖北十堰壹男子五次婚姻失敗後在婚介所大吵大鬧並咬傷輔警?

人已接近中年,但還是結婚了。他們已經在婚介所登記多年了。我以為我應該有所收獲,沒想到到2021的時候什麽也沒有成就。47歲的王焦急的心情我們完全可以理解,但他打婚介所、咬輔警的行為我們卻無法理解。結合相關資料,我來談談我對這壹事件的看法: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關於妨害公務罪的解釋:

根據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關於故意傷害罪的解釋:

王在面對執勤輔警時,不僅對其進行攻擊,還咬傷了其手。其行為已涉嫌構成妨礙公務和故意傷害兩項罪名。他雖然襲擊了輔警,但也是壹個警察國家的輔警。他的犯罪性質完全等同於襲警,需要根據相關法律嚴懲。兩項罪名加起來,他可能面臨三年以上的監禁。

王想快點步入婚姻殿堂的想法我想大家都能理解,但是心態真的很差。愛情和婚姻這樣的事情,取決於雙方的意願。不能操之過急,不能急於求成,更不能違背別人的意願。

不是每個婚介所介紹的人都能成功,更何況王只約會過五次。在五個人中找到合適的伴侶並不稀奇。可是王怎麽也靜不下心來,覺得自己花了很多時間和精力,還是白費。他不僅脾氣暴躁,還實施了違法犯罪行為。他的壹系列操作真的讓人很無奈。

作為壹個大齡青年(中年),王在市場上並不像年輕人那樣受歡迎。他應該反思自己,思考如何提高自己的競爭力,增加相親的成功率。而王不僅沒有自我反省的意思,反而選擇了自暴自棄,破罐子破摔。現在他有了前科,出來後找對象就更難了。

這件事其實是對很多婚介公司的壹個警示。很多婚介公司為了給自己招攬生意,把客戶的信息包裝到天上去。從數據來看,每壹個都是絕配。但是,現場壹看,發現真人和資料相差幾十萬裏。

適當包裝客戶無可厚非,但過度包裝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這正是很多婚介公司的套路。

2021 1 15 1,47歲的王再次來到壹家婚介機構,要求“紅娘”劉女士返還其5次相親的全部“損失”,共計5000元。

原來,2015,王已經交了400元的婚介所介紹自己的費用。無奈,前後安排了5次相親,沒有壹次成功。

壹次次的失敗,讓王失去了耐心,也讓劉女士失去了耐心。經雙方協商,2020年6月,11,劉女士返還400元,也就是說王沒有做這筆生意。

本來這件事要讓圍觀的人看到,甚至還在這裏擺平了。連劉女士都吃了虧。

但王並不這麽認為。他還想找婚介所要費用,精神損害賠償,誤工費等等。

作為劉女士,她肯定不能接受這樣不合理的要求。溝通無效後,她報警。

警察到了,也是先說服王,談了很多,但王就是不接受,也不離開婚介所。有壹種走到最後也不給個說法的架勢。

如果王不走,會影響婚介所的正常營業。經再三勸告,決定將他帶回派出所調查,因為他已經涉嫌尋釁滋事。

當警察試圖拉他時,他突然掙脫,在其中壹名輔警的手上咬了壹口。輔警的手被咬出很深的牙印。

後王因涉嫌妨礙公務被當地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縱觀所有的婚介機構或婚戀平臺,都沒有承諾壹定會促成壹樁婚姻。畢竟這不是商品買賣,要看男女雙方。

前幾年非常流行的電視相親節目,無非就是提供壹個平臺,看看雙方有沒有意向。至於最後能不能走到壹起,就看緣分了。

王交了費用,婚介所前前後後安排了5次相親。失敗的原因還是在王或者對方身上。把這個責任推給婚介所是不合理的。

王之所以壹直鬧,主要是想不開。他壹直認為問題不在自己,而是婚介所。

開玩笑,如果400塊錢肯定能娶到媳婦,就不會有那麽多適齡男青年找不到老婆了。

對於相親,我從來沒有感覺這麽靠譜過。畢竟僅憑壹兩個小時的接觸是無法深入了解壹個人的。

王剛進婚介所的時候已經四十出頭了,被人稱為大齡男。那麽他為什麽四十多歲還不找個老婆呢?他自己肯定有問題。

也許是長相,也許是性格,也許是家庭,也許是經濟,除了長相,什麽都可以改變。

但現在看來,王應該沒有變。在當今男多女少的社會現實中,不改變,不接受現實,不是異想天開嗎?

根據王已知的行為,我們大概可以知道他相親屢屢失敗的原因。首先,他的性格有缺陷:偏激,固執,固執。

很多時候,壹個人的現狀很大程度上是自己造成的。如果不能從自己身上找到原因,就註定永遠原地踏步,更別說改變現狀了。

湖北十堰的王先生今年47歲。

從2015,也就是42歲的時候。

不斷相親,在劉女士的婚介所,

壹次相親,五次,都以失敗告終。

如果相親不成功,王先生每次都會在婚介所大吵大鬧。

五年,五個單身女性,壹年壹個。

然後相處了壹年多,相親結束了。

不管是相親還是自由戀愛,

既要看緣分,也要看機遇。

還有性格,三觀,相處的脾氣,

是否有* * *相同的語言。

從王先生的脾氣來看,

雖然他約會的時候已經是中年了,

42歲,但心智不成熟。

仍然像個孩子,

如果相親失敗,就會在婚介所大鬧壹場。

這純粹是對自己的羞辱和羞辱。

讓人看笑話,

婚介機構根據妳的條件匹配合適的單身女性,

就像壹個大師,

師傅啟蒙徒弟,但徒弟的本事靠自己的努力;師傅教手藝,徒弟的本事是自學的

婚介所作為橋梁,為妳鋪平了道路。

剩下的就要自己把握了。

他們不是他們的父母,所以他們沒有義務,也不可能為妳負責壹切。

從後來發生的事情來看,

47歲的王先生脾氣不好,情緒不穩定,易怒,特別容易失控。

不然我們也不會每次都找婚介所的麻煩,

明顯的性格缺陷。

當和其他女人相處時,

估計他態度也是這樣,別人也受不了他的脾氣。

他很少反思自己的問題,

直接把問題都歸結到婚介所身上,認為婚介所就是這樣。

給我介紹這樣的人,沒有壹個成功的。

妳的牽線搭橋,所有的責任,都是我相親失敗的原因。

於是,和婚介所大吵大鬧,要求其退還介紹費。

還有戀愛費用等5000多的費用。

王先生已經有點囂張跋扈了。

我把婚介所當成我的家人和父母。

任性無理。

婚介所的劉女士更是讓他無奈和頭疼。

王先生沒拿到錢,壹直掛著。

而且還辱罵了婚介公司的劉女士。

這種人就跟流氓壹樣,沒什麽好談的。

和這樣的人相處不僅累,還很嚇人。

因為婚介所劉女士也報了警,

當警察把他帶走時,他們咬了警察。

反抗,情緒化,狂躁,

如果警察沒來現場,強行控制他帶走。

恐怕婚介所劉女士的人身安全也成了問題。

他的行為是瘋狂的,就像壹個瘋子,壹個精神病。

和這樣的人相處,在壹起。

我要壹直緊張,怕我說錯話他會生氣罵人。

王先生今年47歲。這種行為反映了他極度的不自信,不知道如何與人溝通。

也許從未結過婚,單身了很久,

沒有家庭的溫暖,

從長遠來看,性格變化也是正常的事情。

王先生有嚴重的心理問題和障礙,需要心理幹預。

對他來說,如果他的個性不改變,

很難喜歡,

只會讓人討厭不喜歡,

或者遠離它。

對於婚介機構來說,

在給別人介紹相親對象之前,壹定要充分了解對方的家庭背景,生活習慣,性格。

別做那種騙人的事,

把王老師這種性格有缺陷的人介紹給其他單身女性,明顯是在害人。

也會對劉女士本人婚介機構的聲譽和威信造成負面影響。

不要為了賺錢什麽都不管。

希望警察的咬傷傷口能早日康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