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這完全是價值觀走向的問題。在人們追逐刺激和眼球的市場經濟中,只有努力拼搏,才能獲得經濟和名氣的雙豐收。我們應該同情那些為了錢不顧面子甚至不顧生命的網絡名人嗎?我們還是應該深入思考,到底是什麽樣的受眾逼得他們這麽不情願。
完善的監管確實可以打擊極端的直播模式,但單靠監管就能解決所有問題嗎?如果觀眾不改變自我需求,這種直播模式只會轉向更加隱秘,會增加執法難度。所以,與其批評網絡名人提高自身素質,不如提高受眾素質。這才是根本的解決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