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方法
考試由筆試和面試組成,滿分100,最低錄取分數線60分。報考A類、B類教師崗位的,免筆試,直接面試。
(壹)筆試
1.語文、數學、英語、道德與法治、會計崗位教師采取閉卷形式進行,主要考察相應崗位的專業知識、業務能力和工作技能。
2.體育教師崗位不進行筆試,以專業技能考核的形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