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總成績計算方法
1.考生總成績計算辦法: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采用百分制計算出考生的總成績。
2.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為先。
3.面試成績和考試總成績在無錫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
二、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用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人選名單通過網站公布。
2.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
3.體檢前,在職人員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考察: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個人信用、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情況。
5.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棄等原因出現空缺時,可根據考生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錄取手續辦理後,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