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條件設置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四條 資格審查工作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負責監督,審查過程中要嚴格把關,確保相關材料真實、準確、有效。負責資格審查的單位和人員要認真履職,嚴格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和招聘公告確定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審查,準確把握審查標準,統壹審查尺度,不得隨意放寬招聘崗位條件。實施網上報名的,可在資格復審階段查看原件。對沒有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有義務接受其詢問並告知其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