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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靜海教師招聘2021年公告

為滿足天津市靜海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於進壹步完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7〕37號)精神, 天津市靜海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130名 。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對象

符合崗位要求的應屆畢業生和社會人員。

應屆畢業生指2021年離校未就業的畢業生(含2019、2020年畢業後未就業,將戶口、檔案保留在原學校或托管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公***就業服務機構,可按應屆畢業生對待的人員)。2019年、2020年、2021年畢業的能提供報到證或派遣證的非全日制畢業生可按照應屆畢業生對待。

二、招聘條件

(壹)報考人員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和技能;

4.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90年6月21日以後出生);

5.要求具有天津市戶口的職位須在2021年6月21日前完成戶口遷移手續,天津市生源2021屆畢業生延至2021年8月31日(含)前完成戶口遷移手續;

6.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學歷證、學位證及教師資格證等),截止到2021年8月31日之前須取得,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7.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8.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9.符合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壹者,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內的;

3.正在接受立案審查的;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的;

6.受過黨內警告或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

7.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8.靜海區在編教師;

9.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被依法限制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三)具體招聘的崗位、人數和條件詳見《天津市靜海區教育系統2021年度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

三、招聘辦法

(壹)發布招聘公告

2021年6月15日,在北方人才網、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和靜海人才信息網發布招聘信息。

北方人才網網址: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網址:  靜海人才信息網網址: 。

報名時間: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00。

筆試繳費時間:2021年6月21日9:00至6月27日17:00。

本次招聘,報考人員只能選擇壹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對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以及偽造、塗改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負。

報考人員可在提交報名申請48小時內查詢資格審查結果,通過審查的報考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繳費確認。待審查和通過審查後均不可改報其他職位。報名時間截止後未通過審查的,不能再次提交報名申請或改報其他職位。繳費後,不能退費,請慎重報名。

崗位的實際報名人數(通過資格審查並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3:1。達不到此比例要求的,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數。報考崗位不能開考,且已經通過資格審查完成繳費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改報時間:2021年6月28 日9:00-16:00。

筆試考務費每人45元。根據國家和我市的有關政策,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城市低保人員,可減免考務費用。建檔立卡貧困家庭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城市低保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區縣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低保證(復印件)和戶口本,經審核確認後,在繳費期間內辦理減免考務費用手續。

辦理地點:中國北方人才市場909室(天津市河西區友誼北路29號醫藥大廈)。

辦理時間:2021年6月21日?6月25日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4:00至16:00

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網絡報名、繳費的技術支持及具體實施工作,保證網絡的安全及正常運行。天津市人才服務中心網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2-28013603(咨詢時間: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筆試

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和教育綜合知識,試卷滿分為100分(學科專業知識占80%,教育綜合知識占20%),筆試成績保留1位小數。學科專業知識為報考學科的專業知識,教育綜合知識主要包括教育學、心理學、教育法規、新課程理念和教師職業道德修養等相關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