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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就業是民生之本,高校畢業生是黨和國家最寶貴的人才資源。2023年,全省高校畢業生27.4萬人,畢業生規模創近年新高。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就業任務依然艱巨。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就業決策部署,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總

關於做好2023年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貴州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就業是民生之本,高校畢業生是黨和國家最寶貴的人才資源。2023年,全省高校畢業生27.4萬人,畢業生規模創近年新高。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就業任務依然艱巨。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就業決策部署,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總

關於做好2023年貴州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貴州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

就業是民生之本,高校畢業生是黨和國家最寶貴的人才資源。2023年,全省高校畢業生27.4萬人,畢業生規模創近年新高。就業形勢依然嚴峻,就業任務依然艱巨。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就業決策部署,確保高校畢業生就業總體穩定,現就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壹是加大開拓市場化就業渠道的力度

1.著力擴大省內主要行業就業崗位。

高校要圍繞“四創新”“四化”主戰略,努力實現“四區壹高地”主定位,聚焦全省十大工業產業、十二大農業特色優勢產業、十大服務業創新發展工程,加強與相關產業園區、工業企業對接,大力開拓就業市場,千方百計拓展就業信息來源,努力引導畢業生向我省新型工業化、新型城鎮化、農業現代化、旅遊產業化方向發展。

2.深化“書記校長訪企業擴崗促就業”專項行動。

“書記、校長訪企業擴崗促就業”專項行動要從校領導延伸到系壹級。校院兩級領導要走訪企業,深入了解來自市場的需求,把拓展崗位資源與推進學科專業建設、調整優化人才培養結合起來,更好地促進供需匹配。鼓勵高校與對接企業、用人單位開展集中走訪,深化多領域校企合作。要加強供需對接,深挖崗位資源,繼續配合支持貴陽貴安開展“人才強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行動。

3.深入實施“企業校園計劃”。

各高校要在滿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創造條件積極邀請用人單位招聘,支持部門開展小、精、專、優的小型專場招聘活動。要充分發揮中小企業吸納就業的作用,加強與中小企業供需對接,方便學校中小企業招聘,引導更多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創業。

4.推動校園招聘專業化常態化。

各高校要抓好教育部“校園招聘月”、“就業促進周”、“民營企業招聘月”等活動的實施,制定專項工作方案,做好崗位開發、項目對接、信息報送等工作。加強校園招聘市場建設,鼓勵聯合舉辦區域性、行業性專場招聘活動。3-6月和9-65438+2月為省內高校招聘服務季。高校每周至少舉辦1場中小型專場招聘會,每月至少舉辦1場大型綜合招聘會,推進校園招聘專業化、常態化。

5.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高校要加強創新創業服務平臺、大學科技園、創業園、創客空間等建設應給畢業生提供場地優惠和專業孵化服務,雙創導師應進行深入的政策解讀、經驗分享和實踐指導,指導創業團隊爭取創業的各項優惠政策。組織中國國際“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推動創新創業項目轉化,發揮創新創業對就業的促進作用。

第二,有效發揮政策崗的作用。

6.積極拓寬基層就業空間。

高校要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探索基層醫療衛生、養老服務、社會工作、司法救助等就業機會,配合組織實施“特崗計劃”、“三支壹扶”、“西部計劃”等基層就業項目,拓展“城鄉社區專項計劃”。要落實畢業生基層就業學費補償、貸款、考研加分等優惠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引導更多畢業生到中西部地區、到我省艱苦邊遠地區,到基層農村壹線就業創業振興。

7.做好大學生征兵工作。

高校要與軍隊和地方政府密切配合,做好宣傳動員工作,講清入伍優惠政策,研究制定詳細方案和實施辦法,暢通入伍綠色通道,配合兵役機關做好預征兵、預儲兵和征集高校畢業生工作。要落實免試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的退役普通高職(專科)士兵招生計劃、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計劃等政策,鼓勵更多畢業生投身軍營、報效國家。

8.優化政策崗位招聘安排。

各高校要統籌安排各類聯考的招生時間。2023年5月底前完成研究生和普通高考,2023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學士學位的招收。加強部門協調配合,統籌安排機關、事業單位、國企招聘時間,為高校畢業生離校前就業擇業留下足夠時間。

9.發展研究助理,訂購班級職位。

高校要加大科研助理崗位開發力度,對院(系)和科研團隊招聘科研助理給予資金和政策支持。要加強校企深度融合,主動與企業、用人單位合作訂單班,深挖崗位,提供更多就業機會。

第三,用心用情開展就業指導服務

10.全面加強就業指導。

高校要完善分階段、全方位的大學生職業生涯規劃和就業指導體系,確保困難學生能夠得到有效的就業指導。要進壹步完善就業創業指導課程標準,打造壹批名師、精品就業指導課程和教材。充分利用“互聯網加就業指導”公益直播課程等各種資源,提高就業創業指導課程的質量和效果。要通過校企供需對接、職業規劃競賽、簡歷撰寫指導、面試求職培訓、壹對壹咨詢等多種形式,為學生提供個性化的就業指導和服務。要建設壹支校內外互補的職業指導教師隊伍,鼓勵用人單位和行業組織更多參與高校職業教育和職業指導。

11.進壹步促進就業和教育。

高校要把就業教育和就業指導作為“三輪教育”的重要內容,深入開展就業教育主題教育,引導高校畢業生保持誠信之心,客觀看待個人條件和社會需求,從實際出發擇業求職。開展就業教育優秀案例創建活動,評選壹批典型就業人物,積極引導畢業生轉變就業觀念,合理調整就業預期,增強就業信心,將個人理想追求融入貴州高質量發展建設新征程,積極參與國家、省重大工程、重大項目和重要領域。

12.用好互聯網+的就業新模式。

高校要推廣互聯網+的新型就業模式,因地制宜為學生參加網絡面試提供軟硬件支持和便利,推進線上線下招聘相結合,提高求職就業成功率。要推進我校就業網站與全國大學生就業服務平臺的互聯互通,實現崗位信息共享,引導2023屆畢業生、畢業班輔導員和就業工作人員及時註冊使用平臺,確保有需求的畢業生及時獲得就業信息。

13.切實維護畢業生就業權益。

高校要積極營造平等就業環境,在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中,不得設置違反國家規定的相關歧視性條款和限制性條件。配合相關部門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存在就業歧視、招聘欺詐、“培訓貸”等問題的用人單位,要納入招聘“黑名單”,及時向高校畢業生發布警示提醒。加強就業安全教育,督促用人單位與高校畢業生簽訂勞動(聘用)合同或就業協議,幫助和支持畢業生防範求職風險,維護就業權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推進畢業生就業體檢結果互認。

第四,精準開展重點群體就業援助

14.完善困難群體救助機制。

以貧困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業家庭、殘疾畢業生等困難群體為重點,建立幫扶臺賬,落實“壹人壹檔”、“壹人壹策”要求。高校和院系領導班子成員、就業指導教師、專任教師、輔導員等。要與困難畢業生結對子,確保就業援助真實、溫暖、有效,努力實現困難群體100%就業援助,有就業意願者100%就業。配合人社部門做好離校未就業畢業生就業工作,做到服務不停頓。

15.實施宏誌助航計劃培訓項目。

繼續組織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宏誌助航計劃”就業能力培訓。2023年,全省將培訓9000人。各高校(基地)要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廳相關實施細則的要求,配備優秀教師,優化培訓內容,提高培訓質量。鼓勵高校設立校級項目,推動“宏誌助航計劃”擴大覆蓋面,幫助更多困難畢業生提升能力、盡快就業。

五、進壹步簡化和優化求職和就業程序。

16.穩步推進就業登記卡取消工作。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壹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22〕13號)明確,從2023年起,不再發放《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和《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以下簡稱《就業報到證》),取消《就業報到證》的補證和轉證手續。高校要加強與組織、公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的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的銜接,對用人單位和畢業生進行解讀宣傳,耐心細致做好指導咨詢,幫助畢業生順利完成就業登記、落戶和檔案轉移,做好登記卡註銷工作。

17.實行畢業去向登記制度。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相關文件要求,從2023年起,教育部門將建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制度,作為高校為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的必要環節。高校要全面推廣使用全國高校畢業生畢業去向登記系統,統籌安排、周密部署,引導高校畢業生(含應屆畢業生)按規定及時完成畢業去向登記。高校要引導實行定向招生的高校畢業生嚴格按照定向協議進行就業,並登記去向信息。

18.加強就業統計監測。

高校要嚴格落實就業統計和監測“四不”和“三不”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畢業生就業統計和監測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嚴厲查處違規高校及相關人員,納入負面清單管理。嚴格落實就業統計和監測標準要求,嚴格審核學生就業信息及相關證明材料。組織開展就業統計與監測專題培訓,加強高校畢業生就業數據報送、統計和分析。

六、著力完善就業與招生聯動機制。

19.完善就業反饋機制。

高校要建立完善就業、招生、培養聯動的有效機制,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作為高等教育結構調整的重要內容。要重點布局社會需求旺盛、就業前景廣闊、人才缺口大的學科和專業,及時淘汰或更新升級已不適應社會需求的學科和專業。要深入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狀況跟蹤調查,調查結果將作為衡量高校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參考。

20.突出年度就業質量報告的基礎作用。

高校要認真編制就業質量年度報告,準確、客觀、全面反映就業狀況、就業進展、就業與招生、人才培養的反饋聯動,推動形成就業與培養相互促進、相互支撐的良性循環治理體系,不斷加大應用型、復合型、創新型人才培養力度,增強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轉行能力。省教育廳將深化就業評價改革,建立就業省級資格評價機制,推進高校就業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七、加強組織領導和工作保障。

21.實施就業“壹把手”工程。

高校黨委書記、校長是就業創業第壹責任人。要把畢業生就業列入領導班子的重要議事日程,完善高校領導聯系和走訪用人單位制度。主要領導要帶頭開展企業走訪、聯系崗位資源,把就業工作成效作為院系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充分調動院系分管領導、輔導員、班主任、分管教師的積極性,形成做好就業創業工作的強大合力。

22.加強工作組織和團隊建設。

高校要認真落實畢業生就業機構、人員、場地、經費“四到位”要求,明確相關標準和指標,按照畢業生學費1%安排落實就業經費,按照畢業生1:500比例配備強有力的就業指導人員,鼓勵在院系設立專職就業輔導員。要組織好畢業班輔導員和就業工作人員的專職培訓,加大資源供給和保障力度,定期開展業務交流,推進就業指導隊伍的職業化、專業化。符合條件的就業指導人員應優先評定相關職稱,暢通就業指導人員職業發展渠道。

23.加強工作監督檢查。

省教育廳將建立督導、通報、約談和問責機制,將畢業生就業工作納入高校重要教育決策、學科專業評價、領導班子和學校高質量發展績效評價。高校要同時加強對二級部門的監督檢查,統籌疫情防控和就業工作,建立健全防範和化解就業風險機制,確保就業安全穩定。要認真制定年度工作計劃,精心組織相關活動,深入開展典型宣傳,做好總結,並及時向省教育廳報告進展情況。

貴州省教育廳

65438+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