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廣義上講,外聘教師大致可以分為兩類:
壹種是聘請校外公認的有教學資質的老師授課,以彌補校內師資的不足。這些老師壹般都不是學校裏的編制。
第二種是進壹步加強學校的學術研究,聘請在國內外享有較高聲譽的教授或專家來校任教。這些教授有些在學校裏有固定的職位。
由於
外聘教師是為了彌補校內師資不足,聘請校外公認的具有教學資質的教師授課。這些老師壹般都不是這個學校的編制。
學院和教務處負責根據教學計劃和需要安排外聘教師的教學任務。
外聘教師應嚴格遵守學校的教學管理規定,認真完成承擔的教學任務。學院和教務處負責對外籍教師教學任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確定薪酬和聘用的依據。
外聘教師主要從符合條件的博士後、博士生、退休教師和校外科研、教育教學單位選聘。實踐性強的專業(如行政管理、工商管理)可從政府機關、企業等部門符合條件的人員中選聘。
外聘教師的條件
1,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治學嚴謹,為人師表,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職業道德。
2、學歷和專業技術職務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碩士及以上學歷;
2)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和中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具有所承擔課程的專業教育背景和專業水平。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
5、年齡壹般在65歲以下,身體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