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下列項目不視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用人單位應按規定另行支付,包括:
1,加班費;
2.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和條件下的津貼;
3.職工按下限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4、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職工福利等。
二、根據統計標準的有關規定,最低工資標準包括以下幾部分:
1,時薪;
2.計件工資;
3.獎金;
4.津貼和補貼;
5、加班費;
6.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三、最低工資標準是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者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用人單位依法應當支付的最低勞動報酬。
2022年蘇州社保繳費基數是多少?
壹、員工
1.退休金
下限4250元;
上限暫定為22470元。
2.醫療保險:
(1)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繳費基數下限按4250元,繳費基數上限暫按22470元。
(2)未達到職工醫保退休待遇最低繳費年限的參保人,辦理壹次性補繳年限手續,從2022年6月65438+10月1至2月31,月繳費基數為7273元。
法律依據:
關於調整蘇州市最低工資標準的通知
首先,調整月最低工資標準。蘇州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壹類地區月最低工資標準,由2020元/月調整為2280元/月。
第二,調整小時最低工資。蘇州市、張家港市、常熟市、太倉市、昆山市均執行江蘇省ⅰ類地區非全日制勞動者最低小時工資標準,由18.5元/小時調整為22元/小時。
三是企業支付給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儉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小時支付,不得低於當地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