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110接處警工作規則,110接處警流程如下:
1.110報警工作實行“壹級報警”,即市或縣(旗)公安局110報警服務臺統壹接警。
2.110報警服務臺接到報警後,會根據警情派警處理。發生危及公共、人身或財產安全的緊急案件(事件),應當立即報告負責人,並在出警處置的同時通報業務主管部門。
3.110警務處置實行“壹級警務處置”與“近距離警務處置”、“分類警務處置”相結合的原則;特大城市可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適當的警務處理機制。
4.警察到達現場後,應根據有關規定妥善處理警情。接警後,應當及時向110報警服務臺報告處理情況,並做好接警受益記錄。因警務處理需要制作法律文書的,按照有關規定辦理。
擴展數據
110報警服務臺接受報警:
(壹)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件(事件);
(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或者社會秩序的群體性事件;
(4)自然災害和治安災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機關處理的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報警。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110辦案民警工作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