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畢業,但在資格復審時尚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及相關證件和材料申請資格復審。
(2)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崗位的,還須提供服務基層證明(鑒定表),退役士兵須提供入伍通知書(或入伍審批存根復印件)和退役證明材料。
2023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鑒定表)或相關證明材料。
(三)未在國家規定的求職期內報考其工作單位職位的應屆畢業生,還須提供本人檔案等相關材料所在單位的證明,或服務基層項目的相關證明,或退役士兵的相關證明,以及求職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書面承諾。
(4)報考限制戶籍崗位的,須提供戶籍證明。
(5)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還須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報考的證明。通過資格復審的申請人將收到專業測試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