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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民族樂團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廣東民族樂團2011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公告

廣東民族樂團是廣東省文化廳直屬的事業單位,是我省的省級民族樂團。主要任務為傳承與發展廣東嶺南粵、潮、漢三大民間樂種、對中國民族管弦樂交響化進行探索與實踐。根據國家和省關於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我團決定在2011年應屆畢業生(含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和社會人員中公開招聘,公告如下:

壹、 招聘崗位

公開招聘演奏員崗位***15個, 其中應屆畢業生(含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7人,社會人員8人。

1、向應屆畢業生(含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公招7名:

招聘職位 招聘範圍 招聘

人數 招聘者所

學專業 招聘者

學歷 其它條件

曲笛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科、學士及以上 能兼奏我國其他少數民族管樂器者優先考慮

高音嗩吶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科、學士及以上

次中音嗩吶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科、學士及以上 能兼奏薩卡斯管演奏者優先考慮。

中阮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科、學士及以上

二胡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音樂學 本科、學士及以上 能兼奏“廣東高胡”者優先考慮

大提琴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科、學士及以上

中西打擊樂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打擊樂器演奏) 本科、學士及以上

2、向社會公招人員8名:

招聘職位 招聘範圍 招聘

人數 招聘者所

學專業 招聘者

學歷 其它條件

低音嗩吶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 科、學士及以上 能兼民族打擊樂演奏者優先考慮。

柳琴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音樂學 本 科、學士及以上

中阮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 科、學士及以上

二胡演奏員 全國 2 音樂表演

音樂學 本 科、學士及以上 能兼樂團中胡專業演奏者優先考慮。

大提琴演奏員 全國 1 音樂表演 本 科、學士及以上

中西打擊樂演奏員 全國 1 打擊樂器演奏 本科及

以上 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在省級以上專業民族樂團擔任打擊樂聲部首席者優先考慮。

揚琴演奏員 全國 1 揚琴專業 中專及以上 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能兼鍵盤打擊樂者優先考慮。

二、 薪酬待遇

聘用人員為事業編制,執行國家和廣東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 招聘程序、辦法

(壹)報名

1、報名條件:

⑴ 擁護中國***產黨,熱愛祖國,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法律、法規;思想品行端正,職業道德良好。

⑵學歷及學位、範圍、對象、專業等要求:

a、向應屆畢業生(含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公招:

學歷:1)必須為我國各藝術專業院校全日制大學本科(具有學士學位)以上學歷的器樂演奏專業應屆畢業生(含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2)在省級以上專業演奏團體從事本專業至少10場以上音樂會藝術實踐(需提供音樂會演出證明或演出單位出具證明)。必須具有良好的音樂專業知識,熱愛我國民族音樂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精神。

b、向社會人員公招;

學歷:1)必須為我國各藝術專業院校全日制中專及以上學歷的器樂演奏專業歷屆畢業生。2)在省級以上專業演奏團體從事本專業演奏工作5年及以上(需提供證明),參加音樂會演出50場及以上;如在省級以上專業演奏團體擔任聲部副首席或以上職位5年以上的可適當放寬條件(需提供證明),具備較強的樂隊合作意識。

(3)年齡要求:向高校應屆畢業生(含暫緩就業畢業生)招聘的要求大學本科生在26周歲以下,碩士、博士研究生在35周歲以下;向社會招聘的年齡初級職稱以下在35周歲以下,中、副高職稱的40周歲以下。年齡計算時間截至2011年6月30日。

(4)儀表端莊,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適應崗位工作特點和要求。

(5)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或由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不得應聘。

2、報名方式:

采用現場報名及郵寄報名兩種方式。報名者需提供的相關證件及材料(選擇郵寄報名方式的人員只需提供復印件,經初審合格後我團將電話通知,接到通知的人員請於考試前兩天到現場提交原件復審):(1)應屆畢業生: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應屆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學生證、獲獎證書等資料原件和復印件;(2)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及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等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3)社會公招人員:個人簡歷、本人身份證、戶口本、職稱證書、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學歷及學位鑒定書、獲獎證書等有效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以上人員均需提交近期同版免冠照片兩張。報名時須填寫並提交《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壹式兩份。

報名及郵寄地址:廣州市水蔭四橫路34號演音大樓B座5樓

廣東民族樂團。

郵政編碼:510075,聯系人:張平;電話:020-87047626。

3、報名時間:2011年6月24日—6月28日,周六、周日不接收報名。截至時間以郵局郵戳時間或現場報名時間為準。

4、開考條件:同壹崗位的報考人數與招聘名額的比例不得小於2比1,若未能達到該比例,不能開考;廣州市外人員需符合廣州市入戶條件。

(二)資格審查

現場報名時,我團將對報名者的報名資料進行現場審查,並給符合報名條件者發放準考證,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壹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現場演奏)的方式進行。考試內容為自選曲目、視譜。評分標準:考試總分按照100計算,自選曲目占總分60%,視譜占總分40%。60分為合格分數線,考試成績低於60分不予錄取,考試成績當場向考生宣布。我團將成立考試評委小組負責對考試進行評分。評委小組由樂團音樂總監、樂團正副首席、樂團人事部門和相關專業的專家組成,人數為奇數,專家成員不少於5人。

考試地點:廣州市水蔭四橫路34號演音大樓B座5樓廣東民族樂團排練場

考試時間:2011年7月上旬,具體時間以通知為準。

(四)體檢

我團根據擬聘人數和達到考試總成績合格分數線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體檢人選,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五)政審考察

我團成立公招考察小組,對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六)確定擬聘人員、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者經我團招聘工作組研究後確定為擬聘用人員,並將擬聘人員同時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擬聘崗位空缺的,將按規定在考試成績合格的同崗位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等額遞補,並按規定對遞補者進行體檢、考察。

(七)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用人選名單經公示無異議的,我團將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首次聘用的應屆畢業

生(含辦理暫緩就業畢業生)見習期為壹年。

四、 有關問題的說明

(壹)應屆畢業生是指2011年畢業和2011年以前辦理暫緩就業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生。在2011年6月30日前未能按時畢業並取得學位者,所簽聘用協議將自動失效。

(二)應聘者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提供虛假材料者,壹經查實,壹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

(三)本公告及考試成績,聘用結果都將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和廣東省文化廳公眾服務網上發布。

廣東民族樂團

二〇壹壹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