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登記表
3.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人員,在參加面試資格復審時,必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
4.其他相關材料
報考基層工作經歷要求的崗位的考生,須提供相關工作經歷證明。
報考限於原籍或居住地的職位的考生,須提供原籍或現居住地的相關材料。其中,證明生源的有效材料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