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輔助人員看護崗主要是看護輔警。招聘的留置看護輔警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在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指揮和監督下,為警務活動提供輔助支持,協助人民警察開展相關工作。
工作職責為協助人民警察開展監察機關留置場所警務輔助工作,主要從事看護、監控管理被留置人員工作,工作時間根據任務安排而定,需輪值夜班,執行看護任務期間實行封閉式管理。因公安工作需要,還需協助人民警察從事法律法規明確的職責範圍內的其他警務輔助工作。
擴展資料:
招聘條件:
壹、擁護中華人民***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自願從事留置看護輔警工作,能夠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誠、奉獻、吃苦耐勞的精神;
二、具有當省常住戶口;
三、男性;
四、年齡須在45周歲(含)以下、18周歲以上(截止到報名時間);
五、需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
六、身高165cm以上,體重指數(單位:千克/平方米)在17.3至31.1之間;
七、外觀無影響面容且難以治愈的皮膚病(如白癜風、銀屑病、血管瘤、癍痔等),外觀無明顯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矯正斜頸等),無紋身等;
八、身體、心理健康,體形端正,無殘疾、無口吃、無重聽,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並通過招聘留置看護輔警的體檢;
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人員,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1、具有中國***產黨黨員身份;
2、退役士兵、見義勇為積極分子和先進個人;
3、警察類或政法類院校畢業生;
4、在校期間、在役期間有立功受獎表現。
十、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
1、受過刑事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養、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3、曾因違紀違規被國家機關或者企業事業單位開除、辭退、解聘的;
4、本人或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人員;
5、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6、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
參考資料:
長春公安政治部-長春市公安局2019年招聘留置看護警務輔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