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拒絕不合適人員的借口。但個人認為,拒絕壹個人有n種借口,但妳不能用這麽愚蠢又有損智商的方式拒絕別人。這些粗暴、不智的行為只會讓人覺得不舒服。個人認為,委婉拒絕比愚蠢拒絕更舒服。
3.公司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合理列出條件,可以理解為只是為了提高篩選效率。按照這個邏輯,公司女老板招單身女助理,只是公司的真實想法,公開寫出來也不丟人。
相反,如果他們為了躲避風波,不開誠布公的寫下來,而是在實際操作中不動聲色的去做,只會毫無理由的消耗大家的精力,無論是對應聘者還是公司本身都是不明智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