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核的目的
1.造就壹支業務精幹、高素質的人才隊伍,確保個人、部門和公司績效目標的實現,並形成以考核為核心導向的人才管理機制。
2.及時、全面、公正的對員工過去壹段時間的工作績效進行評估,肯定成績,發現問題,促進下壹階段工作的績效提升。
3.為員工薪酬調整、年度評優、晉升或獎勵、降職、辭退等提供人事評核的客觀依據,以達到公平、公正、公開的目的。
三.考核原則
1.以公司對員工的經營業績指標及相關的管理指標,和員工實際工作中的客觀事實為基本考核依據的原則;
2.客觀、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四.考核適用範圍
凡公司中層以下(包括中層)所有人員的考核適用本方案。但以下人員不適用本方案:
1.試用期內,尚未轉正的員工;
2全年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包括請假與其它各種原因缺崗)的員工。
五.考核組織機構
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負責組織和領導公司績效管理的各項實施工作。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公司總經理助理、辦公室主任擔任,成員由辦公室、財務審計部、信息管理部、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物業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等部門主管組成。
1.績效管理委員會構成
主 任:XXX
副主任:XXX、XXX
成員: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2.各成員職責
(1)委員會主任職責:負責領導公司績效管理工作,對公司所有人員的考核指標和考核結果有審批和裁定權;
(2)委員會副主任職責:組織實施公司的績效管理工作,主持委員會日常的工作,定期向委員會主任匯報考核情況,對委員會主任負責。
(3)委員會成員職責:各成員(即各部門主管)直接負責對本部門所有下屬員工的考核工作,制定和修改本部門員工的考核指標,每階段考核完畢把考核結果匯總反饋到考核委員會。
六.考核時間
考核分為年中考核和年終考核。具體時間安排如下表:
考核類別 考核時間 復核時間 考核終定時間
年中考核 7月1日—7日 7月8日—11日 7月15日
年終考核 次年1月2日—10日 次年1月11日—15日 次年1月18日
註:1.考核時間是各職能部門主管組織實施本部門績效考核的時間,並與本部門員工***同討論制定和修改考核指標,把考核結果反饋到辦公室。
2.復核時間是指績效管理委員會對有爭議的考核結果及員工申訴的事件進行調查了解和仲裁的時間。
3.考核終定時間是辦公室將考核結果進行匯總、備案歸案的時間。
4.以上時間若遇節假日,依次順延。(如遇春節,則可能提前)
七.考核內容和考核標準
1.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工作業績考核、工作能力考核、工作態度考核三大類,每類考核權重不同,不同部門類的員工,其考核標準權重也不同,著重工作業績考核。每類考核內容下分若幹個考核指標,具體見各類人員考核量化表。
2.考核標準
考核標準按分層分類考核。員工考核分為中層及主管人員考核和中層以下人員考核,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和量表;根據部門性質和功能的特點將員工分為經營管理類和職能管理類兩大類,並專門設計考核標準和量表。兩類員工考核權重比例如下表:
部門類別考核項目 經營管理類 職能管理類
工作績效 70% 50%
工作能力 15% 30%
工作態度 15% 20%
註:1.員工考核總評分=業績分+能力分+態度分
2.經營管理類部門包括:經營管理中心轄下各部門和財務審計部
3.職能管理類部門包括:辦公室、信息管理部、物業管理中心。
八.考核形式
考核形式分本人自評和上級評議。各級計算權重分別為:本人自評占20%、上級評議占80%。
九.考核程序
辦公室根據每階段的考核 工作計劃 ,發出員工考核通知,列明考核目的、對象、方式和考核時間進度安排等事項。考核程序如下:
1.本人自評:員工首先進行自我評估,按照考核量表要求打分;
2.上級評議:部門內部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對被考核者進行評估打分。
3.部門主管將每位被考核者的各級考核結果按照考核標準權重的規定用加權平均法進行匯總,把考核結果填寫到員工考核匯總表並加具部門意見,然後在規定時限內提交辦公室。
4.辦公室根據部門考核結果進行審批,並填寫考核結果運用意見。
5.提交考核管理委員會主任(總經理)審批。
6.辦公室把員工考核結果單下發員工個人,同時,進行考核資料歸檔。
十.績效面談
每次考核結束後,直接上級應與員工進行績效面談。績效面談是為了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幫助員工制定改進措施並確認本次的考核結果。
1.績效面談前應先讓員工完成《員工績效考核面談表》中員工填寫的部分。
2. 績效面談應選擇不受幹擾的地點,時間應不少於30分鐘。
3.績效面談結束時,雙方應簽字確認。並記錄清楚雙方面談結果、壹致和分歧等信息。
4.績效面談結果應及時匯總到辦公室。具體時間如下:
(1) 年中考核績效面談結果於每年7月11日前匯總到辦公室;
(2) 年終考核績效面談結果於次年1月15日前匯總到辦公室。
十壹.考核結果及其應用
1.考核結果的等級
考核結果按員工考核綜合得分劃分為五個等級:優秀、良好、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具體界定如下:
等級 優秀 良好 稱職 基本稱職 不稱職
考核總分 90分以上 80-89分 70-79分 60-69分 60分以下
2.考核結果的應用
績效考核結果將應用於:崗位調整、人事調配、人事晉升、薪資調整、獎金發放等方面。主要采用以下形式進行:
(1)績效考核結果為“優秀”的員工,給予職位晉升或獎金 元的獎勵;
(2)績效考核結果為“良好”的員工,給予獎金 元的獎勵;
(3)績效考核結果為“稱職”的員工,不作任何調整;
(4)績效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員工,不作任何調整,但如果連續兩次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的員工,給予降低薪資、降職、調崗、辭退等懲罰處理。
(5)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的員工給予降低薪資、降職、調崗、辭退等懲罰處理。
十二.考核申訴
考核申訴是為了使考核制度完善和在考核過程中真正做到公開、公正、合理而設立的特殊程序。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重大異議的,可在接到考核結果的3天內提出申訴,申訴人進行考核申訴同時必須提供充分的理由和具體的事實依據。考核申訴程序如下:
1.員工與直接主管面談後,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先詳細填寫《員工績效考核申訴表》,先向部門主管提出申訴,由部門主管進行解釋和處理;
2.如部門主管解釋和處理後仍有異議,再可向績效管理委員會提出申訴,由辦公室進行復核和調查審定。
3. 績效管理委員會最終裁定把最後考核結果反饋到申訴人。
十三.考核資料的管理
員工考核資料必須謹慎保管和保密,並做好歸檔管理工作。考核資料管理工作具體規定如下:
2.辦公室負責保管所有被考核人的考核資料;
3.考核資料必須保密,不得隨意泄漏員工的考核結果;
4.每次考核結果進入個人檔案;
5.需要查閱有關考核資料時,須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主管審批同意,然後提交辦公室審批同意後方可查閱。
十四.附則
(1)本方案的解釋權歸辦公室。
(2)本方案的最終決定權、修改權和廢除權歸績效管理委員會。
(3)本方案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附:1.中層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
2.中層以下管理人員績效考核表
2. 員工績效考核面談表
3. 績效考核申訴表
範本二 1.目的
1.1績效考核的目的是為了不斷開發員工的職業能力,提高員工在工作執行中的主動性、有效性及工作質量,從而改善公司整體績效,達到企業的管理目標。
1.2考核的結果主要為員工轉正、薪資調整、職務變更、崗位調動、培訓、獎勵和淘汰等人事管理提供依據。
2.種類和適用範圍
類別
實施時間
適用範圍
月度考核
該月結束後三個工作日內
餐廳全體管理人員和員工(當月連續休假五天以上者除外)
備註:1、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績效工資的發放標準參見
3.月度考核職責
3.1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餐廳經理/主管進行考核。
3.2餐廳經理/主管負責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進行考核,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按照考核標準為本餐廳員工進行考核。
3.3全部考評中,人力資源部負責本制度的修訂、培訓和監督實施;
負責對考核結果進行監督、均衡調整和分析;
負責根據考核結果報批績效工資;
負責考核資料的存檔。
3.4考評表壹式兩份,員工所在分店存檔壹份,人力資源部存檔壹份。
3.5營運部經理、區域經理/區域主管負責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和員工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3.6副總裁、營運部經理負責餐廳經理/主管最終考核結果的審核。
4.管理規定
4.1實施原則
4.1.1客觀性:考核內容和結果要客觀地反映員工的實際情況,考核人應避免由於親近性、主觀性等偏見所帶來的誤差。
4.1.2公平性:對同壹崗位的員工使用相同的考核標準。
4.1.3公開性:考核結果在各家分店公示三日。
4.1.4對考評結果將采用末尾淘汰制的方法獎勵、(培養)提升及淘汰員工。
1~3%4~9%80~90%4~6%1~2%
註:每月aaa員工為1~3%
aa員工為4~9%;
a員工為80~90%;
b員工為4~6%;
c員工為1~2%。
餐廳經理/主管不納入餐廳計算總數內,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按本店總人數計算比例
4.2考核內容和分值
4.2.1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員工的崗位職責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如可靠性、主動性、協助精神等)、工作能力(包括計劃性、創造性、解決問題、有效溝通、培訓指導、激勵下屬等能力)和成本意識等;
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的考核內容各有側重。
4.2.2崗位職責的考核內容和標準可結合不同崗位要求,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側重於工作質量和工作過程(即行為主導型),餐廳經理/主管側重於工作結果(即效果主導型)。
4.2.3分值:
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
4.2.4“附加項”的考核內容及評分標準:
表彰加分:受到營運部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5分/次;
受到公司書面公開表揚的個人,可得10分/次。
處理扣分:受口頭警告者,得-4分/次;
受書面警告者,得-8分/次。
4.3考核權限
4.3.1各管理人員負責對直接下屬實施考核,具體見附表壹。
4.3.2第二考核人對第壹考核人的考核結果產生異議時,應與第壹考核人溝通、達成***識,但第二考核人擁有最後決策權。
4.3.3第壹考核人對第二考核人的最後決策無法接受時,可以越級向上反映或可向人力資源部反映。
4.4考核結果的計算
4.4.1各單項內容考核均采取得分法,各單項得分之和為該員工的考核成績。
4.4.2考核成績分aaa、aa、a、b、c五個等級:
aaa:工作表現壹貫卓越。對公司及餐廳做出卓有成效的貢獻,並維持持續的高標準工作質量。該員工是餐廳中最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a:工作表現經常超出其工作目標所期望的要求。員工對目標能有效地作出反應,並根據情況予以調整,對公司及餐廳作出貢獻,是餐廳中比較出色的工作表現者。
a:工作表現符合要求及期望,能圓滿地完成任務。是餐廳中穩定表現的成員。
b:工作表現不能達到工作的要求和期望者被列為需要改進的成員。
c:工作表現無法令人滿意,員工很大程度上不能
達到工作要求。
各等級對應分值見評估表格。
4.1考核結果的應用
4.5.1試用期員工的月度考核結果作為其試用期滿能否轉正的依據。
4.5.2所有員工的月度考核成績分別與當月工資中的浮動獎金支付比率掛鉤;
詳見附表二。
4.5.3考核成績與公司其它獎勵的評定掛鉤。
4.5.4考核成績作為評選“年度優秀員工”依據之壹;
年度內,月度有壹次以上(含壹次)評估為b的,不得評為年度優秀員工。
4.5.5月度考核成績為“b”時,第壹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
當年度出現第二次“b”時,再次發出《工作表現警告書》,為期30天,再次評估,結果為a,警告結束;
當年度出現第三次“b”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5.6月度考核成績為“c”時,發出《離職通知書》,立即辭退並不做任何補償。
4.2浮動獎金的發放標準
4.6.1正常出勤的員工,當月的績效工資按4.5規定的標準發放。
4.6.2當月休假時間較長的員工,按如下規定發放浮動獎金:
在壹個月內累計休年假、補休假或其它有薪假達到或超過5天以上者,當月評估級別不得超過a。
休工傷假者,按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4.3考核結果的分析
4.7.1績效考核完畢後,人力資源部應於15個工作日內對考核結果進行歸檔、整理,並編寫《考核統計和分析報告》,內容包括:
各項結果占總人數的比例;
各分店的考核結果是否均衡。
統計(aaa、aa、a、b、c)的員工比率。
是否有明顯的考評誤差出現,及采取何種措施預防。
4.7.2考核分析結果將作為制定和實施各項人力資源管理政策,如招聘、選拔、培訓等的依據。
4.4考核結果的反饋和投訴
4.8.1員工如對考核結果有意見,可直接找部門負責人申訴;
如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不服,可找人力資源部申訴。
5.操作流程
5.1月度考評流程:
直接上司評估與第二考核人確認與被評估人面談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被評估人簽名分店、人力資源部兩方留存
5.2副經理、部長/副主管、領班及員工組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26日至下月3日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5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日按考評結果發放考評月薪金及浮動獎金。
5.3餐廳經理/主管考評執行日期:
每月15號前直接上司、第二考核人完成與被評估人的考評,當月16號內由區域經理/主管上交營運部,18號內由營運部經理交人力資源部。15號發放考評月基本薪金,20號發放考評月浮動獎金。
公司員工績效考核方案範本三 壹、職責
1、專案經理職責:
專案經理實行項目銷售全程負責制,全面負責完成公司下達的項目銷售任務、銷售合同的準確簽訂、房款的及時回收、房屋的順利交付等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組織、督促銷售人員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2)督促銷售人員在規定時限內辦理合同簽約,並審核合同,確保準確率100%;
(3)督促銷售人員收繳房款。確保房款準時收繳率100%;
(4)參與樓盤銷售前的市場調研,提出銷售方案,營銷策劃建議;
(5)組織銷售人員參加促銷活動;
(6)檢查銷售人員臺帳等基本資料記錄、保存、運用情況,收集、閱簽、上交銷售人員周報;匯集銷售資料,編報銷售情況分析月報;
(7)協調、處理銷售人員之間及與客戶的矛盾;
(8)搞好銷售人員業務培訓,提高員工素質;
(9)組織、督促銷售人員密切配合有關人員搞好見證、按揭、收款、交房、辦證等工作;
(10)帶頭執行並督促員工執行公司的 規章制度 及行為規範,維護、發揚公司形象。
(11)按時完成總經理下達的其它工作。
2、銷售代表職責:
銷售代表實行銷售全程負責制,對本人所售房屋銷售合同的準確簽訂、房款的及時回收、房屋的順利交付等方面負責。
主要職責是:
(1) 按時完成銷售指標;
(2) 按時簽訂合同契約;
(3) 按時收繳房款,按時收繳按揭資料,按時完成預交付房屋驗收工作;
(4) 主動協同有關人員做好見證、按揭、收款、交房、辦證等工作;
(5) 積極參加市場調研、促銷活動;
(6) 熱情接待來訪客戶並和客戶保持良好的聯系,做到零投訴;
(7) 認真做好來電、來訪記錄;記好工作臺帳,按時填報周報;
(8) 努力提高業務素質和銷售技巧,熟悉樓盤規劃、周圍環境、交通、房型面積、裝修標準等;學習房產、稅務、金融等政策;做到有問必答,百問不厭;
(9) 嚴格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員工行為規範,保持良好的儀表、形象;
(10) 發揚團隊精神,維護公司形象。
二、具體工作程序
1、客戶接待
按公司業務規範熱情接待來訪客戶,看房後有意向的應及時交納意向金,並在三天內補齊定金,簽定認購協議。
2、簽訂認購協議
簽定認購協議書,請客戶在按揭、付款須知上簽字,並確保在認購協議簽定的當天交納足額的定金。
3、正式簽訂《商品房買賣契約》
在認購協議簽定後的十日內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簽定契約時應嚴格按照範本填寫,不得在價格、金額、房號、日期、合同主體的姓名等條款處塗、刮、改。原則上不增加補充協議,客戶有特殊要求的,須請示專案經理和總經理,個人不作任何超出規定範圍的承諾。
4、收繳首期房款
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的當日,必須收齊首期房款。
5、收繳貸款按揭資料
在簽定《商品房買賣契約》當日收齊按揭所需資料, 並交按揭人員辦理按揭。
6、催款
催款分兩類:壹類是按揭,壹類是分期付款和壹次性付款。
按揭:銷售代表收齊按揭所需資料後,催款工作主要由按揭辦理人員負責,但銷售代表有責任協助催款;
分期付款和壹次性付款:主要由銷售代表按合同規定催款。
7、臺帳、資料填寫、整理
銷售各個階段中及時做好相關臺帳的記錄,及時整理有關資料,做好存檔工作。
8、交房
預交付房屋時,銷售代表首先必須提前做好合同,尤其是補充協議的自查工作,對照合同、補充協議仔細檢查內容和實際情況的壹致性,如發現出入必須向專案經理、總經理匯報,並主動與發展商相關部門聯系,在客戶發現之前及時解決問題。其次必須做好交房時期客戶的接待和解釋工作,密切配合發展商相關部門及時解決交房過程中客戶提出的壹切問題。
三、 客戶接待規則
1、 客戶接待順序由專案經理根據排班表排定。原則上由值班的銷售代表接待,若值班的銷售代表正在接待客戶,則由專案經理代為接待,事後及時移交。當客戶到來時,銷售代表必須立即迎上前熱情問候並接待,不可任由客戶等待而無人上前,並問明客戶是否來過及以前曾接洽過的銷售代表,避免銷售代表之間重復接待客戶。
2、 已由銷售代表接待過的客戶再次前來時,由原銷售代表繼續接待,未經原銷售代表同意,不得遞名片予他人的客戶;若遇原銷售代表不在,值班銷售代表必須與原銷售代表聯絡,得到同意後方可幫助接待,成交後傭金歸原銷售代表。
3、 接待過的客戶帶新客戶來訪,已約好的由原銷售代表接待,未約好如銷售代表在案場可繼續接待,如不在案場可以算做新客戶,由值班銷售代表接待。
4、 在其他銷售代表接待客戶時,除非得到邀請,壹般不可自行上前介紹或發表意見。
5、 接待時要根據客戶性別區別對待,要不卑不亢,恰到好處。
6、 介紹情況時可以靈活掌握介紹的深度,根據客戶的個人偏好有重點地介紹。
7、 在充分了解客戶需求後,重點推薦2-3套房源,推薦房源不宜太多,而且檔次要稍微拉開。
8、 任何銷售代表不得在客戶面前爭搶客戶,對於接待客戶而發生的意見分歧或投訴,由專案經理在詳細調查後,召開會議,公布調查結果,決定處理方案。
9、 客戶離開時不管多忙,都要起身送客至大門,目送客戶離開;回來後桌椅必須歸位,並收拾幹凈茶杯、雜物等。
10、 每日做好《客戶來訪登記表》交給專案經理歸檔,資料必須詳細(姓名、電話填寫清楚),並且該資料作為壹旦發生銷售代表之間接待客戶沖突的憑證,壹般情況下確認給先接待記錄的銷售代表;另外,如果由於銷售代表登記後未及時跟進,致使客戶忘記其姓名,則經專案經理核實後,根據銷售代表各自工作量判斷客戶歸屬。
11、 每周日下班前完成《銷售代表工作周報》交給專案經理統計,要求將成交客戶情況、客戶反饋意見寫清,專案經理根據銷售代表工作態度可以在每月業績考核中評分。
12、 抓緊客戶催款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專案經理。接待客戶時不做誇大不實宣傳,不對客戶做不當承諾,不越權降價,嚴格服從專案經理的領導。
13、 客戶有特殊要求,盡量學會自行解決;如有困難,必須上報專案經理協同解決;銷售代表無權自行為已簽約之客戶私下轉名,在折扣上必須明確回答客戶沒有額外優惠,不得暗示、啟發客戶另外找關系打折。如果發現銷售代表有上述行為,將嚴肅處理。
14、 客戶看樣板房及工地必須由銷售代表陪同前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攜帶安全帽。
四、考評
考評分為三部分:第壹部分業績考核;第二部分根據業務規範對規章制度、工作執行情況進行考核;第三部分銷售提成考核。
1、業績考核
(1) 銷售指標由公司按月下達給專案經理,專案經理根據各位銷售代表的情況將指標分解落實到人。銷售代表以下達的指標為保證數,另加10%作為個人爭取數。
(2) 公司新招聘的銷售代表,實習(試用)期間的工作,業務考核安排如下:
凡未從事過房產銷售工作的,由專案經理指定專人負責業務指導。在三個月實習期間,壹個月在售後服務部熟悉見證、按揭、交房、辦證等業務;壹個月協助業務指導接洽業務,所成業務算業務指導,期間業務指導必須指導辦理至少壹份全過程銷售手續;壹個月自己接洽業務,業務指導負責指導,所成業務歸實習人員。實習期間沒有業務考核指標,實習期滿正式錄用後,兩個月內下達平均業務指標的50%,第三個月80%,第四個月起100%。凡已從事過房產銷售工作的,由專案經理負責業務聯系,試用期間第壹個月不下達業務指標,第二個月起下達平均業務指標60%,三個月試用期滿正式聘用後下達平均業務指標100%。
(3) 銷售代表銷售指標完成的時間按月計算。
(4) 銷售代表銷售指標完成額度按季計算,季的平均月完成額度達到月銷售指標的,視同完成指標。
(5) 退房則相應減少銷售代表完成的銷售額度。
(6) 銷售代表完成銷售指標,按月發給基本工資及銷售提成(提成按銷售到帳款額提取),成績突出者由公司給予精神、物質獎勵。
(7) 銷售代表未完成銷售指標者,給予下列處罰:
凡當月未完成銷售指標者,當月工資扣除200元,並自我檢查,找出差距,繼續努力。
凡連續3個月未完成銷售指標,其中壹個月為空白者,應自動辭職或予以解聘。
2、 規章制度、工作執行情況考核。
實行月考核,百分制。考評分值見附表。考核辦法參照考評總則。
3、 銷售提成考核。
(1)銷售代表的銷售提成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三,其中千分之二按房款到帳金額計提發放,萬分之五年終發放,另萬分之五留待房屋實際交付之後發放。
(2)銷售代表在房屋實際交付之前離開本公司(包括自動離職及公司辭退),其客戶後續工作將由公司指定的其他員工負責,所余萬分之五計獎金額無權領取;如銷售代表被調至公司其它部門,客戶後續工作仍應跟進,其萬分之五計獎金額可以領取。
(3)亞東公司員工及公司關系戶購房,經總經理簽字確認後,負責簽訂合同及跟進工作的銷售代表銷售提成為總房款的千分之二,按房款到帳金額計提發放。
(4)客戶購房凡通過中介人介紹,在客戶購房契約已見證且全款付清後,經銷售代表填表,專案經理確認並報總經理書面批準後,可發給中介人壹次性中介傭金,金額為總房款的千分之壹,其中萬分之五由專案經理承擔,另外萬分之五由銷售代表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