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職級、初級、中級、高級社會工作者職業水平證書者,分別獲得1、2、3、5分。
2、社會工作專業加1分。
3、中共黨員加1分。
4、退役士兵加1分。
5、街道(鎮)、社區戶籍或非本地戶籍常住加1分。所以鄉鎮臨時工作人員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