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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廣東汕頭市第壹中學招聘應屆畢業生8人公告 ?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和《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有關問題的實施細則》(汕人社〔2019〕143號)等有關規定,因工作需要,汕頭市第壹中學擬到華南師範大學公開招聘國內雙壹流大學(含原國家“985”、“211”工程建設院校)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單位簡介

汕頭市第壹中學創建於1904年,是汕頭市直屬重點中學、廣東省國家級示範性高中,廣東省壹級學校,全國現代教育技術實驗學校,全國青少年校園足球特色學校,廣東省青少年科技教育特色學校,在廣東省基礎教育界享有盛譽。中科院院士楊遵儀、著名經濟學家蕭灼基、文學大師秦牧等曾受熏於此。

學校由新、老校區構成,老校區2018年秋季復辦初中,新校區是內宿制高中。學校師資力量雄厚,現有教職工378人,其中省特級教師4名,高級教師95人,壹級教師173人;擁有省、市名師工作室2個。

學校辦學成績斐然,先後培養了5名廣東省高考總分狀元,壹批學生被北京大學、清華大學、浙江大學、中山大學等名牌大學錄取。科技創新教育特色鮮明,在廣東省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中,學校獲壹等獎項目數連續十多年居粵東第壹,上千人次在潮汕星河獎中摘得星辰。

二、招聘對象

國內雙壹流大學(含原國家“985”、“211”工程建設院校,下同)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含符合廣東省擇業期政策的高校畢業生)。

廣東省高校畢業生擇業期相關政策詳見《廣東省教育廳 廣東省公安廳 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實行廣東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擇業期政策(試行)的通知》(粵教畢〔2019〕3號)。

三、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壹)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等,詳見《汕頭市第壹中學外出公開招聘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學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應聘:

1.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和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

3.聘用後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4.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等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崗位薪酬和相關待遇

獲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按有關規定享受相應的工資福利待遇。

五、招聘程序和要求

(壹)招聘公告的發布

招聘公告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和汕頭市第壹中學官網同步發布。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時間和地點:

2019年11月30日(9:00-16:00)在華南師範大學校(廣州石牌)校內桃李園現場設點。

3.資格審查:由汕頭市第壹中學負責組織實施。

4.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寫《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雙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符合擇業期政策的畢業生還須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2023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須院校相關部門蓋章);其他符合擇業期政策畢業生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等相關資料;

(4)應聘人員本人簡歷,主要包括教學技能獲獎情況、論文發表或獲獎情況、學生工作獲獎情況、誌願服務情況等證書(證明);

(5)《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和《大學四級(或六級)英語考試成績報告單》原件和復印件。

5.報名註意事項。

(1)屬2023年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報名人員,須簽訂承諾書,承諾於2023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書(凡被汕頭市第壹中學確定為擬聘用人員,截至2023年9月1日未能提供本人相應學歷、學位和教師資格證書原件的,壹律取消其聘用資格)。

(2)汕頭市第壹中學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進行專業設置。

應聘人員應按《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3)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應聘。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所學專業如實準確的填寫。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代碼為4位數的,如應聘人員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應聘條件。

對含有兩個以上培養方向的專業,如招聘崗位已明確具體培養方向的,應聘人員須符合具體培養方向方可應聘。除專業目錄中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後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應聘專業的依據。學科教學碩士後面括號中記載的專業有效。

應聘人員不得應聘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聘崗位專業代碼不壹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壹致,並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三)招聘

1.招聘方式:招聘采用考核加面試的方式進行。

(1)考核。

考核方式和內容:經資格審查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應聘人員進入考核。根據應聘人員考核得分,從考核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照考核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按壹定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即進入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5X(X=1);(2)Y=2.5X+2(X≥2)。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後四舍五入取整數值。面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據進入考核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數確定面試人數)。考核成績和入圍面試人員面試通知於本次招聘會結束後2天內,壹並向應聘人員發放(具體發放時間、地點詳見汕頭市第壹中學官網發布的通知)。

考核成績:實行量化評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按滿分100分計,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考核成績僅作為入圍面試的依據,不列入面試總成績。

(2)面試。

面試方式:試講(或說課)。

面試內容:包括專業能力和綜合素質等。

面試成績:實行量化評分,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按滿分100分計,最低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在當次面試時段發放給考生。

面試成績作為確定入圍體檢人選的依據。

2.組織實施:由汕頭市第壹中學負責組織實施。

3.面試地點和時間:由汕頭市第壹中學另行通知。

(四)成績公布

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結束時,向應聘人員公布,並於2019年12月30日前,依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名次(如同壹崗位考生面試成績相同的,則按照面試主考官面試分數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面試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並將面試成績合格人選、體檢人選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及汕頭市第壹中學官網公布。

(五)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1.目前執行的標準為:

教師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2.體檢時間及地點:由汕頭市第壹中學另行通知。

3.體檢工作由汕頭市第壹中學按有關規定負責組織實施。

4.體檢事宜在汕頭市政府門戶網站市教育局頻道和汕頭市第壹中學官網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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