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性別歧視,可能是最常見的壹種歧視標準。“限男性”、“女生身高1.65米”等不平等的條件已不再新鮮,“有些甚至提出女生進單位必須保證3年內不跳槽、不結婚、不改嫁、不當媽的要求。”全國婦聯發展部發表的《女大學生就業創業狀況調查報告》就曾指出,56.7%的被訪女大學生在求職過程中感到“女生機會更少”,;91.9%的被訪女大學生感受到用人單位的性別偏見。
3,地域歧視,這也是此次某團購網招聘歧視最令人爭議的地方——黃泛區和東北人。指名道姓地標出不招河南人、東北人,地域歧視越加明顯。早在計劃經濟時期就有“不允許城市的企事業單位私自招收農村人口”的現象。近年來,農村與城市的差距已經不大,地域歧視也開始慢慢演變成本地和非本地。
4,年齡歧視,我們之前就討論過“華為請退34歲以上的老員工”以及中年職場危機的問題。如果妳做壹項統計,會發現不少企業的崗位招聘把“35歲以下”寫進了招聘信息裏,35歲成為了壹個職場分水嶺。並且年齡限制已經向更年輕化趨勢發展。
5,顏值歧視,某大型地產公司任職的小A表示,行政部門和人資部門的女性職員個個身材高挑,氣質良好,“個個都在1米7以上,可是對於男性職員要求就沒有那麽高,有的還不到1米7。”在企業招聘中,外貌、年齡、身高、氣質等都成為了女性勞動力的附加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