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受聘人員由區教育局按照職位需求安排,被中小學幼兒園定校招聘的直接安置到相應學校任教,被特教中心招聘的安置到特教中心任教。
3、新參加工作的受聘人員,試用期間工資按事業單位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標準執行;試用期滿經考核為合格等次的,工資福利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其中崗位工資按聘用單位所聘崗位確定,津補貼及其他福利按聘用單位相應人員標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