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城建局:
即城建管理局,其主要職責是制定和完善城市基礎設施,下設辦公室等機構,屬於城建類型。
2.城市管理:
即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主要負責本區域城市管理執法的指導、統籌協調和組織調度。負責對本地區城管執法隊伍的監督和考核。
負責本區域內市政設施、城市公用事業、城市節水和停車場管理方面的專業行政執法;負責城市管理執法中跨地區和領導交辦的重大案件的調查處理。
擴展數據
黨的十壹屆三中全會以來,隨著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設,經濟社會發生了深刻變化,城市建設事業快速發展,市容環境衛生等城市建設管理問題凸顯。地方各級城市人民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已經從市容環境監管入手。
城市建設管理領域的監察隊伍相繼成立,包括市容環衛、城市規劃、市政公用、園林綠化、房地產、風景名勝等專業監察隊伍,通過行政執法監督傳統單位和社會主體依法履行城市建設管理職責,這也是城市管理執法監督制度的早期發展階段。
百度百科-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百度百科-城市建設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