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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綏中縣2008年招聘高校畢業生充實教師實施方案

根據《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做好2008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遼辦發〔2008〕36號)、《遼寧省教育廳、遼寧省財政廳、遼寧省人事廳、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於做好2008年“遼寧省縣以下農村中小學壹校壹班本科計劃”工作的通知》(遼教發〔2008〕56號)

壹.基本原則

對綏中縣戶籍30周歲以下(1978年9月1後出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中專以上學歷的全日制畢業生(持畢業生報到證)全部直接聘用,通過考試充實全縣農村中小學教師隊伍。

二、就業指標和範圍

該縣* * *雇用了323名大學畢業生。

1.直接錄用126師範專科畢業生。其中:113 2008年師範專科畢業生(2008年8月31日前到綏中教育局報到者);2002年和2003年7名師範學院畢業生;6師範生。

2.177師範類畢業生選考。就業範圍為中等師範學校、幼兒園教師、2004年至2007年專科畢業生、2005年至2007年本科畢業生(含營口中專英語專業、2005年鄭州師範學院英語專業)。具體專業就業指標按實際報考人數的50%進行調整。專業指標小於1的部分四舍五入到小數點後壹位,以確定專業指標。

3.將選拔20名非師範類畢業生參加考試。其中,高職院校4所(2個焊接專業,1機械加工專業,1電工電子專業)。這個就業指標指的是某高中和力威高中招聘教師的做法。縣職院在縣人事局、教育局、監察局的監督下,擇優錄用教師,具體要求和操作時間由職院確定);初中生10人(數學2人,英語2人,物理2人,化學2人,微機2人),小學生6人(語文數學1人,英語65438人,微機4人)。範圍為2008年及以前畢業的本科畢業生和2007年及以前畢業的專科畢業生。

第三,就業條件

1,政治條件

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熱愛教育事業,能夠恪守教師職業道德,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學歷

初中教師:

教師類要求大專以上學歷;非師範專業要求本科及以上學歷(全日制大專後也可取得五個本科學歷)。

小學教師:

師範類要求中專以上學歷(營口中學英語專業按師範類對待);非教師要求大專及以上學歷(全日制中專後也可考五個專業)。

3.物理狀態

按照師範院校招生體檢標準,在縣醫院體檢合格。

4.其他條件

五官端正,舉止文明,普通話好,口語表達流暢有條理。

四。雇傭方法和程序

(壹)直接就業目的地

直接聘用師範畢業生到農村中小學任教。具有農村戶口的畢業生,根據學校編制、所學專業、學校急需學科教師數量、家庭住址等因素,按照畢業生家庭所在鄉鎮學校和鄰近鄉鎮學校的順序就業;具有綏中鎮戶口的畢業生,根據學校編制、所學專業、學校急需學科教師數量等因素在農村中小學就業。

直接就業的師範畢業生不同意到指定就業學校任教的,取消其就業資格,剩余指標進行調劑。

挑選最佳候選人的考試程序

1,報名方式

師範類畢業生按學歷和專業報考相應學科,按所學專業就業指標競爭相應學科(初中畢業生和初中畢業生均報考小學相應學科;高中起點小學教育、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文、數學;雙語小學教育、雙語小學教育、科學雙語小學教育、數學雙語小學教育、英語雙語小學教育、高中特殊教育專業畢業生報考小學英語科目;小學體育和小學體育雙語畢業生從高中起點報考小學體育;高中起點的其他專業專科畢業生報考初中相應科目;除小學教育和學前教育專業畢業生外,本科畢業生報考小學語文和數學科目,其他專業報考初中相應科目;農科教師本科畢業生報考初中生物)。

非師範畢業生按學科就業指標自主報名(非師範畢業生符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要求的,不得學習教育類專業,縣招考畢業生領導小組辦公室不予受理報名)。

2.考試內容

報考小學語文、數學科目的,考小學語文、數學科目;報考小學其他科目和初中所有科目的,只考所報科目的內容。試題以現行的競技學科教材為基礎,增加了範圍和難度。文化考試滿分為100(小學語文、數學各科滿分為100,考試成績為兩科平均分)。報考計算機專業筆試成績占50分,計算機操作成績占50分。

中學各科考試時間120分鐘,小學各科考試時間90分鐘。具體時間和考試地點請以準考證為準。

3、獎金項目和標準

截至2008年7月24日,仍在綏中縣公辦學校代課的,給予每滿壹學期1分,按連續代課時間計算(在縣內不同公辦學校代課時間連續的,代課期連續計算。代課期間每學期連續曠課3天以上者,不予加分);根據省委、省政府相關文件精神,服務遼西北誌願者為全省招募,服務滿兩年加4分;被評為省級以上(含省級)普通高等學校優秀畢業生的加5分。加分超過10分的,計為10分。

所有加分以文化考試成績為準。

4.面試要求

只面試非師範類畢業生。根據文化考試總成績和各項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照學科就業指標的100%進行面試。面試不合格的,按科目指標依次面試、錄取。面試內容主要考察考生的口頭表達能力、閱讀能力和板書能力。面試滿分30分,面試成績20分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不計入考生總成績。

5.錄取方法

正常類的首選部分:

直接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和各加分項目的總分,按照畢業生所學專業的就業指標(合並錄取視同專業)。師範畢業生競爭同壹專業指標總成績相同的,按加分順序、文化考試成績、省內優秀畢業生、教師資格證擇優錄取;還是壹樣的時候,再進行第二次考試,根據考試成績擇優錄取。報考人數與專業、學科就業指標相等的,文化考試成績須在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錄取;報考人數少於學科就業指標的,剩余指標用於調劑。

非正常類首選零件:

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和各加分項目總分,面試合格後,按學科就業指標擇優錄取。競爭同壹科目的畢業生總成績相同的,按加分順序、文化測試成績、面試成績擇優錄取;報名人數少於學科就業指標的,剩余指標用於調劑(按此錄取的非師範畢業生仍參加就業學校組織的試用,試用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凡擇優錄取的畢業生,根據文化考試成績和各類加分項目總成績,結合畢業生本人意願,根據學校學科就業指標,確定聘用學校。畢業生不同意在就業學校任教的,取消其錄取資格,並根據所學專業的就業指標,依次擇優進行補充錄取。

動詞 (verb的縮寫)對相關問題的處理意見

1.所有入選就業的非師範類畢業生均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半年,試用期不合格者辭退;考試合格者正式聘為公辦教師。試用期內,享受本縣公辦教師待遇。所有被錄用畢業生的工資待遇以綏中縣畢業生工資標準為準。

2.所有被聘用的畢業生繼續實行“新教師聘任合同制”,被聘用的畢業生與聘用學校、教育局簽訂《綏中縣新教師聘任合同》,為期三年。用人學校和申請人都應嚴格履行合同條款,不得違約。壹方違約,應按合同條款追究責任。合同期內,被錄用的畢業生不得被其他學校錄用,否則自行解除合同,工資關系仍留在原錄用學校。合同期滿,根據考核和個人意願,可以在原用人學校續簽合同,也可以報考本縣其他農村中小學。

3.被錄用的畢業生應接受就業學校的就業考核,遵守就業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響應縣委、縣政府、教育局和學校以及在職公辦教師的壹切號召,參與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按有關要求履行職責。

4.被錄用的畢業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用人學校報到,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在綏中教育系統的就業機會。

5.被錄用畢業生的教齡從錄用之日起計算。

6.被錄用的畢業生起薪為2008年9月1。

不及物動詞相關要求

1,以規範操作程序。招聘畢業生的各項工作必須嚴格按照本計劃規定的程序進行。

2、增加畢業生就業的透明度。要實行陽光操作,真正做到四公開,即用工計劃、用工指標、考核結果、從業人員名單公開,更好地接受群眾監督。

3.嚴肅工作紀律。堅決禁止借聘用畢業生之機搞不正之風。壹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七。組織結構

為認真做好畢業生就業工作,確保就業公平公正,確保就業人員質量,縣政府決定成立綏中縣畢業生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如下:

組長:羅建彪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劉戈縣政府副組長

邱玉峰,縣長助理、縣信訪局局長。

呂縣長助理、縣財政局局長。

成員:孟祥斌縣公安局局長。

石寶山縣教育局局長

林立雯縣人事局局長

苗萬學縣發改局局長

李寬縣監察局局長

右鎮國縣人事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人事股和縣人事局公務員管理股。辦公室主任為石寶山,副主任為遊振國(電話:教育局6123006;人事局2310706)。

八。描述

1、本方案由縣招聘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2.本方案未盡事宜,由縣招聘畢業生領導小組決定。

附件1:綏中縣2008年選調生指標分配表

附件2:綏中縣2008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計劃表

綏中縣就業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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