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澳、海外取得的學歷學位,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信息;未取得畢業證的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報名時,須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需畢業學校審核蓋章);未取得學位證的2023年畢業生報考具有學士學位條件要求的崗位時,須提供就讀學校出具的該應屆畢業生已經獲得某某學士學位,證書待發證明。
面向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崗位,報考人員必須為2023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和擇業期內(2022年、2021年)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2023屆普通高校畢業生應於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否則取消聘用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