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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哈爾濱)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方案

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哈爾濱)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方案

為進壹步加強我院教師隊伍建設,滿足學院又好又快發展的需要,根據《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黑辦發[2006]32號)的相關規定,結合學院具體情況,經學院研究決定對急需增補的工作人員進行公開招聘,制定本方案:

壹、學院簡介

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是經黑龍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成立、國家教育部備案的政法類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學院位於哈爾濱市學府路383號。學院主要為司法行政系統培養人民警察,同時也為社會培養其他高等職業人才。學院占地面積15萬m2,辦學建築面積10萬m2,在校生3000多人。

學院重視學生綜合素質教育,強化學生養成教育,突出學生軍事化管理特色。學院堅持“立足司法、服務社會、立足龍江、面向全國;特色立校、從嚴治校、人才強校、質量興校”的辦學定位;始終堅持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相結合,不斷深化教學改革和課程改革,積極打造培養學生多技能、多證書的人才培養模式。

學院現設有法律系、司法行政管理系、信息技術應用系、經濟管理系、基礎課教研部和警體課教研部,現開設法律事務、經濟法律事務、法律文秘、監獄管理、罪犯心理矯治、計算機技術、會計等專業。學院辦學基礎設施較好,擁有寬帶校園網、有線電視網、現代化圖書館、室內體育館、遊泳館,還擁有刑偵實驗室、財會模擬實驗室、電子電工實驗室、警體訓練館及實彈射擊訓練館等現代教育教學設施。學院設有黑龍江省“國家公務員培訓基地”。

學院擁有專職教師153人,教授、副教授56人,講師55人,“雙師型”教師68人,具有研究生以上學歷的教師40人。同時,學院還擁有壹支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素養的客座教授隊伍。

二、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2009年招聘人員計劃

崗位 專業 人數 學歷 要求

法律系

教師 民商法

或經濟法學 1

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

全日制統招碩士研究生

第壹學歷為全日制法學本科。

刑事訴訟法學 1

刑法學 1

司法行政管理系教師

監獄學或犯罪心理學 2

第壹學歷為全日制監獄學或法學及相關學科本科;同等條件下監獄學優先。

刑事偵查學

1 第壹學歷為全日制刑事偵查學本科

經濟管理系教師

會計學

1 第壹學歷為全日制會計學本科,要求有會計師以上職稱,且具有在企事業單位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兩年以上經歷

圖書館工作人員

圖書情報學

1

第壹學歷為全日制圖書情報學本科

三、應聘人員基本條件

(壹)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身體健康,具有較高的業務素質和良好的職業道德,體貌端正。

(二)年齡在35周歲以下。

(三)具有博士學位者、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者,以及有實踐教學工作經驗者優先。

四、工作待遇

聘用人員正式落編後將享受由國家、省統壹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相應待遇和人民警察待遇。

五、工作程序

按照“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制訂如下工作程序:

(壹)報名

自人事編制信息網公布之日起5日內到學院政治部(1號樓403室)報名並遞交應聘材料。提交材料包括:學歷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考試證書、身份證及其他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壹份。

聯系電話:0451-88079138

電子信箱:112419233@qq.com

傳真:86668798

郵編:150060

(二)資格審查

學院政治部收到自薦材料後,將對符合專業需要擬聘人員的基本條件、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學術水平、綜合素質等情況進行審查,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將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方式通知應聘者本人,應聘同壹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於3:1。

(三)考核方式

學院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組長,政治部主任、教務處處長、有關系、部主任、教學督導人員、相關學科教師組成的考核工作小組,對擬聘教師人員采取試講、基本技能和綜合素質的考核。試講時間不少於45分鐘,主要考核競聘人組織教學、教法、教態、教學內容、語言表達、板書等。同時考核競聘人語言表達能力、普通話水平、反應速度及回答問題的準確性等。對擬聘圖書館工作人員主要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公布後,根據考核小組的考核意見,報院黨委審批。

(四)體檢

擬聘人員由學院統壹組織進行體檢,費用自理。

(五)公示、錄用

根據考核及體檢結果擇優確定擬錄人員,擬錄人員名單在校園網和省人事編制網站上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到學院政治部簽訂錄用協議,按幹部人事管理權限報相關部門批準。

(六)試用期

對新錄用人員采取試用期制度,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後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退回原單位或自謀職業。

七、學院成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蘭景力

副組長:張德昌、段際穎、周東明、周桂祥

成員:陳育宏、劉旭東、謝振江、羅宏偉、徐長雲、周盛軍、彭德林、金榮、石瑩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辦公室主任:周東明(兼)

副主任:陳育宏

成員:宋亮、楊巍、姜濤

八、本方案由黑龍江司法警官職業學院政治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