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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斯藍到底是不是傳銷組織?

不確定。判斷是否屬於傳銷,要根據其具體的操作、運營模式來分析。  

《禁止傳銷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傳銷,是指組織者或者經營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壹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影響社會穩定的行為。

第七條之規定,下列行為,屬於傳銷行為:

(壹)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對發展的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滾動發展的人員數量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包括物質獎勵和其他經濟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交納費用或者以認購商品等方式變相交納費用,取得加入或者發展其他人員加入的資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組織者或者經營者通過發展人員,要求被發展人員發展其他人員加入,形成上下線關系,並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擴展資料

傳銷是指組織者發展人員,通過對被發展人員以其直接或者間接發展的人員數量或者業績為依據計算和給付報酬,或者要求被發展人員以交納壹定費用為條件取得加入資格等方式獲得財富的違法行為。傳銷的本質是"龐氏騙局",即以後來者的錢發前面人的收益。

新型傳銷:不限制人身自由,不收身份證手機,不集體上大課,而是以資本運作為旗號拉人騙錢,利用開豪車,穿金戴銀等,用金錢吸引,讓妳親朋好友加入,最後讓妳達到血本無歸的地步。

1998年4月21日,中國政府宣布全面禁止傳銷《關於禁止傳銷經營活動的通知》全國公安機關堅持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零容忍"態度,繼續以重點案件、重點領域、重點地區為抓手,緊盯傳銷犯罪新手法、新動向、新趨勢,持續不斷對傳銷違法犯罪活動開展嚴厲打擊。

2017年8月,教育部、公安部等四部門印發通知,要求嚴厲打擊、依法取締傳銷組織,通知強調,對打著"創業、就業"的幌子,以"招聘"、"介紹工作"為名,誘騙求職人員參加的各類傳銷組織,堅決鏟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