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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北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是做什麽的?

政法統計局是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作為新組建的機構,將承擔政務數據管理、政務服務管理、“互聯網+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管理等職責。

行政服務管理局的主要職責是什麽?

(壹)負責協調和指導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制定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政府集中采購和產權轉讓交易的相關制度;協調、檢查、指導和監督縣級政府自身建設、政務服務、公共資源交易、投資審批中介服務市場建設等工作。

(二)負責縣級政務服務的日常監督管理,協調縣級機關在縣級政務服務中心設立服務窗口,監督管理行政審核事項、公共服務事項和投資項目並聯審批的集中辦理;受理與行政審批事項和投資項目集中審批過程有關的投訴和舉報,協助調查並按職責移交各行業主管部門處理。

(三)負責全縣公共資源交易和招投標監管,實行陽光交易、規範管理;做好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和專家庫建設維護管理工作,對全縣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及代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上報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決策參考。

(四)負責全縣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的信息化建設,協調縣、鄉、村(社區)政務服務中心與縣、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互聯互通和資源共享,負責網絡管理、網絡保密和運行維護。?

(5)負責協調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本縣中介機構和投資審批中介服務市場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為中介實體入駐或上市提供平臺服務。

(六)負責對窗口工作人員的日常監督、管理和考核,承擔城鄉統籌和農村產權交易協調管理的相關工作。?

(七)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部組織?

根據上述職責,丘北縣人民政府政務服務管理局設四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機關內部綜合協調和內部規章制度建設;負責文秘、機要、會議、財務、人事、宣傳、安全、保密、檔案、印章、資產管理和後勤保障;負責實施省、州、縣有關政府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政府采購和產權轉讓等相關法律法規,監督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行政事務;負責制定政府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相關制度、公共資源交易目錄草案及相關配套文件,受理和承辦本局行政復議、行政訴訟、信訪、投訴和聽證、規範性文件清理、審查和備案等工作;負責協助監察監督部門處理涉及政府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違規行為的投訴和舉報;負責幹部教育、專業培訓、黨建、思想政治工作、青年婦女工作;負責政府自身建設和廉政建設;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2)行政服務管理股。負責縣級部門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事項的監督管理服務,政務中心投資項目集中審批、集中服務;負責制定、調整、修改、完善縣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對窗口工作人員進行日常管理;負責制定縣級政務服務系統業務培訓計劃,組織相關業務培訓;負責管轄不清的行政審批事項或公共服務事項,召開協調會,根據上級要求確定牽頭和協辦單位共同辦理並限期完成;負責全縣投資審批中介服務市場的建設和管理;負責定期統計全縣各級政務(為民)服務中心受理和辦理事項情況,並按時向州、縣有關部門報告,通報有關部門並依法公開;負責指導鄉鎮政務服務中心的業務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⑶信息技術股。負責監督和指導全縣公共資源交易的政務服務和信息化建設;負責縣級政務服務信息惠民工程(行政審批電子監察系統)建設,負責基層服務型黨建平臺、並聯審批平臺和網上集中審批平臺的維護管理,推進縣、鎮、村(社區)行政審批事項和公共服務事務的集中網上辦理和集中服務;負責局機關、政務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辦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協助相關部門提取和使用電子監察系統的監察數據;負責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發布,提供政府信息查詢;嚴格執行《黨政機關及涉密單位網絡安全管理規定》,做好網絡安全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4)交易市場和招投標監管單位。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和完善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相關規則和制度;協調相關部門的現場監管工作,接受行政監管部門的委托,對部門履職情況進行記錄和評價;負責受理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接受有關部門的委托,受理與交易項目有關的投訴和舉報(集中代理項目除外),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處理;負責對鄉鎮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業務指導和綜合評價;負責縣鄉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和監管人員的業務培訓;受縣級政府和縣級有關部門委托,組織招標投標行業管理的相關工作,並會同有關部門,不斷完善整合縣內各行業專家資源的綜合評標專家庫;負責綜合評標專家庫的日常管理,做好招標投標和集中代理業務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培訓工作;負責制定相關規定和辦法,監督縣政府采購和轉讓業務及進駐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的機構,受理對縣政府采購和轉讓工作的投訴,並進行調查處理;接受有關部門的委托,受理與非進場交易項目和集中代理項目有關的投訴和舉報,按職責轉交有關部門並協助調查處理;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職責:承擔縣域公共資源交易有形市場職責,主要負責工程建設招投標、土地礦業權交易、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政府采購、醫療設備采購、司法機關罰沒物品拍賣等縣級公共資源交易綜合服務職責。

城鄉壹體化服務中心職責: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關於農業人口轉為城鎮居民工作的方針政策,承擔縣城鄉壹體化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負責與省、州、縣有關部門銜接協調“農轉非”工作;負責全縣“農轉非”工作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的推進服務;承辦縣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農村產權交易中心職責:負責農村產權交易流通的政策咨詢、統計信息分析、反饋和項目推薦;負責全縣農村產權交易信息系統平臺的日常維護和管理,協助其他部門、鄉(鎮)、村(合作社)、金融機構、中介機構、評估機構拓展交易平臺服務;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