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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歷史上簽訂過哪些不平等條約?

南京條約1842;中英虎門條約1843;中美王霞條約1844;中法黃埔條約1844;中俄愛昏條約1858。

中法、中英、中美、中俄天津條約:1858;中俄、中法、中英北京條約1860;中法新約1885;《馬關條約》1895;辛醜條約1901年。

《辛醜條約》的簽約國真的創下了紀錄,因為與清政府簽約的外國列強總數是11。這壹條約頒布後,清政府徹底淪為列強統治中國的工具,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1900年,隨著義和團運動的發展,英、美、日、俄、法、德、意、奧決定組織聯軍再次侵略中國。當年8月,八國聯軍進京,慈禧太後帶著光緒皇帝和壹批親信大臣逃往xi安。奕劻和李鴻章作為清政府的全權代表,再次與列強進行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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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國聯軍侵華期間,清政府迫於民眾壓力,表面上向列強宣戰,暗地裏卻暗中破壞義和團運動,向侵略軍投降。1900 7月天津失陷後14,清政府於8月7日任命清親王奕劻為全權公使,李鴻章為侍郎,正式與外國列強媾和。

1900年,65438+2月,列強(除了八個外國,加上三個國家——比利時王國、荷蘭王國和西班牙帝國)向清政府提交了和談提綱,然後制定了詳細的條款,於1901年9月7日在北京正式簽訂。

《辛醜條約》正文12,附件19。主要內容如下:

1.清政府共向各國賠款4.5億兩,分39年還清,年息4%,本息共計9.8億兩。

2.劃定北京東交民巷為使館界,允許各國駐軍保護,禁止中國人在界內居住;

3.拆除大沽炮臺和京海通道炮臺;中國的軍隊可能不會駐紮在天津周邊20裏以內,但列強可能會在北京派駐警衛保衛使館,在京玉鐵路沿線12重要地點駐軍,包括山海關;至少兩年內禁止中國進口武器和武器制造材料;

4.永遠禁止中國人成立或加入“與他國為敵”的組織,違者處死;省級官員必須保護外國人的安全,否則將被撤職,永不使用;懲治贊助義和團運動的“首犯”,在洋人“被殺被虐”的地方“停止文武考試五年”。

5.向德國和日本“道歉”。清政府派王公大臣前往德國和日本表示“遺憾”,並在德國公使克裏安德遇害的地方立了石牌坊。

6.中國將總理外事辦公室改為外交部,“六部之前”,任命皇室為外務大臣。

《辛醜條約》簽訂後,中國徹底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清政府成為“西方列強”統治中國的工具,成為“洋人法庭”。

百度百科-八國聯軍侵華戰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