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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曾經和哪些國家簽訂過條約,內容是什麽

中英《南京條約》、中美《望廈條約》、中法《黃埔條約》、中英、中法、中俄《北京條約》、中日《馬關條約》等。

壹、《南京條約》

《南京條約》(Treaty of Nanking),清廷原稱“萬年和約”,後世又稱“江寧條約”、“南京條約” ,是中國近代史上第壹個不平等條約。

該約於1842年8月29日(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四日),由清朝政府欽差大臣耆英、伊裏布與英國代表璞鼎查在停泊於南京下關江面的英艦臯華麗號上簽訂,標誌著第壹次鴉片戰爭的結束。?

《南京條約》***十三款,其中要求中國:

1、割讓香港島;

2、向英國賠償鴉片煙價、商欠、軍費***二千壹百萬銀元;

3、五口通商,開放廣州、福州、廈門、寧波、上海五處為通商口岸,允許英人居住並設派領事;

4、協定關稅,英商應納進出口貨稅、餉費,中國海關無權自主;

5、廢除公行制度,準許英商在華自由貿易等。

此外,也規定雙方官吏平等往來、釋放對方軍民以及英國撤軍等事宜。

2、《望廈條約》

《望廈條約》又稱《中美五口通商章程》,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7月3日清朝與美國在澳門的望廈村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清政府與美國簽訂的第壹個不平等條約。

中美《望廈條約》***34款,並附有海關稅則。主要內容為美國在通商、外交等方面,享有與英國同等的權利。

也就是說,英國通過鴉片戰爭獲得的特殊權益,除割地、賠款外,美國全部獲得,而且在許多方面危害中國更厲:

1、協定關稅

條約規定:“倘中國日後欲將稅率變更,須與合眾國領事等官議允”。此為《南京條約》規定“協定關稅”範圍的進壹步擴大,嚴重地損害了中國的經濟。

2、擴大領事裁判權範圍

條約規定:中國國民與美國國民發生訴訟事件,美國國民由美國領事等官員捉拿審訊,按照美國法律與慣例處理。

美國國民在中國與別國國民發生爭議,“應聽兩造查照各本國所立條約辦理”,中國官員無權過問。由此,清朝對美國國民的逮捕、審訊定罪、懲治的司法權力全部喪失。

3、侵犯中國的領海權

美國兵船可以任意到中國港口“巡查貿易”,清朝港口官員須“友好”接待。停泊在中國的美國商船,清朝無從統轄。

4、規定了12年後可以“修約”的條款

此外,條約還同樣規定了片面最惠國待遇,如中國日後給他國以某種優惠,美國應壹體均沾。

3、《黃埔條約》

《黃埔條約》(Treaty of Whampoa)又稱《中法五口貿易章程:海關稅則》,是1844年(道光二十四年)10月24日清朝與法國在廣州黃埔簽訂的不平等條約,也是法國侵略中國的第壹個不平等條約。

中法《黃埔條約》***36款,並附有“海關稅則”。主要內容有:

1、法國人可以在五個通商口岸永久居住,自由貿易,設立領事,停泊兵船等。對法國人的家產、財貨,中國政府負責保護,中國人均不得欺淩侵犯。

2、中國將來如改變海關稅則,應與法國“會同議允後,方可酌改”。

3、法國享有領事裁判權,法國人與中國人或其他外國人之間發生訴訟,中國官員均不得過問。

4、片面最惠國待遇。

5、法國人可以在五口建造教堂、墳地,清政府有保護教堂的義務。

4、《北京條約》

《北京條約》,包括《中英北京條約》、《中法北京條約》、《中俄北京條約》,是1860年清朝政府於第二次鴉片戰爭後在北京分別與英國、法國、俄國簽訂的不平等條約。

1、中英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英國於1860年10月24日簽訂條約,英方代表為額爾金伯爵。約文中英文***10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清朝確認中英《天津條約》有效性;

清朝割讓廣東新安縣(今香港界限街以南)的九龍半島給英國;

清朝增開天津為商埠;

增加中英《天津條約》的賠款至800萬兩;

允許西方傳教士到中國租買土地及興建教堂;

容許外國商人招聘漢人出洋工作,充當廉價勞工(苦力);

中英北京條約中割讓的九龍半島部分

中英北京條約中割讓的九龍半島部分

根據1985年《中英聯合聲明》,英國政府已於1997年7月1日零時將香港地區(包含香港島,九龍半島及新界)交還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中國政府於同日對香港恢復行使主權。

2、中法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法國於1860年10月25日簽訂條約,法國代表為葛羅男爵。約文中法文***27頁,條文主要內容如下:

清朝批準中法《天津條約》,賠款增為800萬兩;

歸還從前沒收的天主教財產;

中文條約第七款明定法國傳教士在各省租買田地及建造自便,但法文版無此條;

清朝同意開放大連為商埠;

3、中俄北京條約

清政府與俄國於1860年11月14日簽訂條約,俄國代表為伊格那提耶夫伯爵。約文中俄文***43頁。

清末副都統容山、吳大澄立中俄邊界那字碑(東北烈士紀念館藏)

清末副都統容山、吳大澄立中俄邊界那字碑(東北烈士紀念館藏)

在英法聯軍之役快將完結時,俄國聲稱自己之前對英國、法國調停戰爭有功,逼清政府簽署這條約。當時鹹豐皇帝出走熱河,負責壹切善後工作的奕?求和心切,就簽署了中俄北京條約。條文主要內容為:

清朝承認1858年的《璦琿條約》的有效性,並將原先規定為中俄“***管”的烏蘇裏江以東至海之地(包括庫頁島以及不凍港海參崴在內)約40萬平方公裏歸俄國所屬,從此中國失去了東北地區對日本海的出海口;

規定中俄西段疆界,自沙賓達巴哈起經齋桑卓爾、特穆爾圖卓爾(今伊塞克湖)至浩罕邊界,“順山嶺、大河之流及現在中國常駐卡倫等處”為界;

開放張家口、庫倫、喀什噶爾為商埠;

俄國在庫倫、喀什噶爾設立領事館。

中俄北京條約涉及的中國領土

中俄北京條約涉及的中國領土

兩項條約劃定了俄國和中國的現代的東部疆界。另外,條約中為中俄西段邊界走向作出了原則規定,成為後來1864年《中俄勘分西北界約記》的分界基礎,中國將巴爾喀什湖以東、以南和齋桑卓爾南北四十四萬多平方公裏的中國領土割給俄國。

5、《馬關條約》

《馬關條約》是中國清朝政府和日本明治政府於1895年4月17日(光緒二十壹年三月二十三日)在日本馬關(今山口縣下關市)簽訂的不平等條約,原名《馬關新約》,日本稱為《下關條約》或《日清講和條約》。《馬關條約》的簽署標誌著甲午中日戰爭的結束。

《馬關條約》包括《講和條約》11款,《另約》3款,《議訂專條》3款,以及《停戰展期專條》2款,主要內容如下:

1、中國將管理下開地方之權並將該地方所有堡壘、軍器、工廠及壹切屬公物件,永遠讓與日本。

下開劃界以內之奉天省南邊地方。從鴨綠江口溯該江抵安平河口,又從該河口劃至鳳凰城、海城及營口而止,畫成折線以南地方;所有前開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劃界線內。

該線抵營口之遼河後,即順流至海口止,彼此以河中心為分界。遼東灣東岸及黃海北岸在奉天所屬諸島嶼,亦壹並在所讓界內。

2、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

3、澎湖列島。即英國格林尼次東經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緯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間諸島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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