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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中介的服務流程是怎樣的?

(1)接待登記

求職者和用人單位到職業介紹機構求職和招聘人員,職業介紹機構工作人員應要求其進行就業登記或就業。然後根據他們的不同情況,確定服務形式,引導他們進入相應的服務程序。

(2)提供信息

通過電視屏幕、計算機或無線電設備,以及廣告、報紙、手冊或卡片等書面材料,向求職者和用人單位提供就業和工作信息及其他勞動力市場信息。提供的信息應主要包括:-職位空缺信息;

勞動力供應信息;

職業培訓信息;

-職業供求分析和預測信息;

-相關就業服務項目;

——勞動就業政策法規;

-其他勞動力市場信息。

(3)求職和就業面試

求職和就業面試分為初試和復試。初次面試的主要任務是:了解基本需求,確定服務形式,介紹就業和推薦就業,或推薦相關服務;復試的主要任務是深入了解和研究服務需求,調整服務形式,介紹就業和再次推薦就業,或推薦相關服務項目。

1,求職面試的基本流程

-收集信息。了解求職者的求職意願等相關信息。

-確定需求。根據了解和基本情況,確定求職者的服務需求,明確職業介紹機構應承擔的義務和求職者應開展的活動,向求職者提出快速有效實現就業的建議。

介紹就業。如果有合適的職位空缺,要安排求職者與用人單位聯系,快速介紹就業;如果這方面沒有合適的職位空缺,就要和求職者協商,推薦給其他地區的職業介紹機構。

-推薦相關服務。當求職者直接通過分配找不到工作,或本地及其他地區沒有合適的空缺時,應根據求職者及具體條件和要求,接受其他建議的求職指導,參加就業訓練、生產自救或其他就業服務。

-再次面試。對已接受相關就業服務或經三次職業介紹仍未實現就業的求職者,在被要求確認報名後,應再次進行面試,重新開展相應服務。

2、與人面談的基本程序

——了解情況。了解用人單位的用人要求及相關信息。

-確定需求。根據已知情況,確定用人單位的用人要求和用人所必需的服務,明確職業介紹機構應當承擔的義務和用人單位需要開展的活動,向用人單位提出招人建議。——推薦就業。如果有合適的求職者,要迅速推薦給用人單位;否則,要積極尋找合適的求職者;如果在本地區找不到合適的求職者,就聯系其他地區的職業介紹機構選人推薦人。

-推薦相關服務。對於壹時難以招到人員的空缺崗位,應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條件和要求,建議其接受就業指導或相關服務。

-再次面試。對於接受相關服務或被用人單位推薦三次後仍無法填補的崗位空缺,要及時再次面試用人單位,重新推出相應服務。

(4)職業指導

職業指導分為求職指導和就業指導。其主要任務是:提供職業咨詢,開發職業潛力;引導和調整就業和就業觀念;指導職業生涯設計,提高求職和招聘技巧。

1,就業指導的基本程序

-能力評估。根據求職者提供的個人基本信息及其職業取向的測試結果,對求職者的職業能力進行分析和評估。

-職業分析。職業分析預測,結合求職者的能力評估,幫助其調整就業觀念和求職意願,引導其確定新的職業目標,提出職業培訓建議。

-就業計劃。經過能力評估和職業分析,對就業困難的求職者,應根據職業介紹機構的服務能力,與職業介紹機構協商制定三個月的就業計劃,確定職業介紹機構提供的服務和求職者的求職活動。對於其他求職者,可以在自願的基礎上幫助他們制定就業計劃。

-預約服務。根據就業計劃,每三到四周與就業困難的求職者見面,檢查計劃的執行情況,並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求職者的職業介紹服務內容和求職活動。

重新指導。對就業計劃到期後仍未實現就業的求職者,要幫助其研究求職流程,修改或重新制定就業計劃;對於其他未制定就業計劃,初次指導30天後仍未實現就業,繼續尋找工作的求職者,也應提供相應的再指導服務。

2、就業指導的基本程序

空缺分析。根據用人單位提供的基本信息和用人單位的要求,以及勞動力市場的供求狀況,分析難以填補的空缺崗位和用人單位的要求,幫助用人單位了解該職業在勞動力市場供求中的情況。

服務協議。根據職位空缺分析,向雇主建議職業介紹服務和其他活動安排,以確保職位空缺。

調整就業。對於不能通過現有就業服務及時填補的空缺職位,我們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建議他們調整工作要求和就業條件。

人事咨詢。及時了解用人單位勞動人事管理中的問題,主動幫助用人單位調整相關政策和管理辦法。對培訓單位工作人員提出建議,及時向用人單位提供相關信息和服務,促進其樹立正確的用人觀念,規範行為。

對接受相應職業介紹服務後仍未實現就業的求職者和未滿足其需求的用人單位,要根據其不同要求,引導其進入其他服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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