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條件:
(壹)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二)熟悉國家有關廣播電視宣傳管理的政策、法規和規定,並能用於指導業務實踐。
(三)熟悉和掌握新聞基本理論,具有較強的新聞采編業務能力。
(4)具有良好的嗓音和良好的語言表達能力。
(五)有良好的公眾形象,電視播音員和節目主持人還必須有較強的肢體語言表達能力。
(六)普通話水平達到《普通話水平測試實施辦法》規定的標準。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