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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有編制
溫馨提示:2015泰安事業單位考試,報名時間:2015年6月29日 9:00-7月2日16:00!
經考試、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
公示期滿,對反映問題影響聘用並查實的,不予聘用。
對沒有問題符合聘用條件的,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放《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憑《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通知書》辦理相關手續。
聘用單位和受聘人員按規定簽訂聘用合同,確立聘用關系,壹般不低於3年。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12個月;非初次就業的,試用期為6個月。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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