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和財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的通知》。2017 1起(這是指從這個時間點開始實行補發),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六個地區月津貼最高為4160元。目前已有部分省份開始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