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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公告?

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於保山市教育教學

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公告

為進壹步加強市教育教學研究所教研員隊伍建設,根據《中***保山市委組織部 中***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調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7號)規定,經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同意,現將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壹、公開遴選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核相結合的辦法,面向雲南省內教育系統在職在編專業技術人員公開遴選。

二、計劃和崗位

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12個崗***12人,具體崗位詳見《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崗位表》(附件1)。

三、報名範圍和資格條件

(壹)報名範圍

雲南省內教育系統在職在編專業技術人員。

(二)基本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具有紮實的教育理論功底,教學經驗豐富,原則上應有相應學科學段及以上6年以上教學或教研工作經歷,具有壹級教師及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4.年齡在40周歲及以下;

5.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6.符合公開遴選崗位要求的對應崗位資格條件;

7.身體健康;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報考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中***保山市委組織部 中***保山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進壹步規範市直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調配工作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17號)規定:“鄉鎮(街道)的新錄用人員在鄉鎮(街道)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市級及縣級的新錄用人員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特崗教師的最低服務年限從批準轉聘為正式在編教師之日起算”;

4.從事保密等工作未解除保密期限的;

5.新招聘人員尚在試用期的;

6.按照《中***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轉發的通知》(保人社聯〔2020〕3號),需要回避的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7.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8.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公開遴選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筆試、資格復審、面試、考察、體檢、公示和辦理調動手續等程序進行。請報考人員嚴格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在參加公開遴選各個環節中加強個人防護,如有衛生防疫部門認定為不宜參加公開遴選情形的,即終止本次公開遴選後續環節,後果由本人承擔。

(壹)公告發布。3月29日(星期二)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市教育體育局網頁,保山新聞網,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公布《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關於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公告》。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采取網上報名,報名時間自發布公告起至2022年4月8日(星期五)17:30止,超過報名時間的不予受理。報考者填寫《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及報名崗位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附件3)掃描後發到指定郵箱,郵箱:1042012372@qq.cm,郵件名格式為:遴選崗位+姓名。資格復審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壹份。

2.報名的具體要求如下:

(1)每人限報壹個崗位,不接收任何形式的紙質材料報名。

(2)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壹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按要求如實填報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時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全或錯誤而導致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後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報考人員應仔細核對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名稱與所報考的公開遴選崗位規定的專業要求是否壹致。如不壹致,則不能通過資格審查。

(4)報考人員年齡計算、最低服務年限截止時間為報名結束當天。

(5)報考人員對於把握不準的資格審查方面的問題(如:專業等),可直接聯系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人事科咨詢。

3.資格審查。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資格審查結果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及時反饋考生。

(三)領取準考證。報考人員於考試前1天到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二樓203室領取準考證。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筆試成績不帶入面試,考試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

1.符合下列條件之壹的,可以免筆試;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

(1)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

(2)正高級教師、特級教師;

(3)獲得省級及以上教學名師、學科帶頭人、骨幹教師等榮譽稱號之壹;

(4)參加州市級及以上教育部門組織的學科教學技能競賽或學科課堂教學比賽壹等獎及以上獲得者;

(5)公開出版教育教學研究專著1部,或在國家級核心期刊上公開發表獨創性的教育教學研究論文2篇及以上的。公開出版的專著,是指取得ISBN標準書號並出版發行的學術著作,凡論文匯編、以筆名或單位名義出版發行的書籍,均不屬於此次免筆試的範圍;公開發表的學術論文,是指在取得國統壹刊號(CN)或國際統壹刊號(ISSN)刊物上發表的學術論文,凡在增刊、專刊、特刊上發表的論文,均不屬於此次免筆試的範圍。

2.筆試。

(1)開考原則。筆試開考比例不低於3:1,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筆試。被取消筆試的報考人員符合崗位調劑的可申請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2)內容和形式。經資格審查符合報考條件,且需要參加筆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采用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知識占90%、教育理論知識占10%。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

(3)時間和地點。筆試時間:2022年4月16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筆試地點:另行通知。

(4)其他。筆試當天考生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參加考試,除經審核免筆試的以外,未參加筆試的考生視為放棄。報考人員自帶筆試考試用品。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如手機、電子手表、電子手環等)帶至座位。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壹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5)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及時在保山市教育體育局網站進行公布。

(6)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和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並公布。

3.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保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

(2)資格復審人員確定:

①筆試人員按照遴選崗位人數與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從高分到低分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

②經資格審查合格的免筆試人員。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等另行通知。

4.面試。

(1)確定面試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確定為面試人員;遴選崗位人數與面試人員達不到1:2的比例,經保山市教育體育局申請,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後,可按1:1比例進行面試。

(2)面試方式:面試采用說課(占50%)+闡述個人教研工作理念和設想(占35%)+問答(占15%)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面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為8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參與後續的遴選環節。

(3)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五)考察、體檢和公示。

1.考察。每個遴選崗位按考生的面試成績(筆試成績不計入)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崗位遴選人數的比例為1:1。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壹題面試題,以加試成績高者勝出。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註重實績,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廉潔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查閱檔案,核實報考人員報名時所填基本信息的真實性。考察對象所在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當積極配合,客觀真實地反映考生的實際情況。考察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後續的公開遴選環節。

2.體檢。通過考察的人選確定為體檢對象,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組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到縣級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體檢對象自理。體檢時必須做毒品尿樣檢測,被公安機關認定為吸毒的,取消公開遴選資格。體檢不合格者,不得參與後續的公開遴選環節。

3.公示、辦理相關手續。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公開遴選領導小組討論決定擬遴選人員,並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市教育體育局網頁,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遴選的,按照有關規定報批並辦理調動手續;對反映有問題並查有實據的,取消遴選資格。若出現考察、體檢或公示不合格的,從報考該崗位的人員中按面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壹次。

五、遴選紀律

(壹)對違反紀律和弄虛作假的報考人員,取消公開遴選資格。

(二)堅持回避制度。工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 夫妻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實行回避。

(三)遵守考試紀律,保守工作秘密。

(四)工作人員應認真履行好職責,公開遴選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重要提示

(壹)公開遴選的有關信息通過保山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保山教育體育局網頁,保山新聞網、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微信公眾號面向社會發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錯誤信息造成的報考失誤,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二)報考人員應確保填寫信息的真實性,特別是所填專業須按照畢業證上專業名稱填寫(含括號內的專業方向)。凡因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並自行承擔因此造成的壹切後果。

未盡事宜由保山市教育體育局負責解釋。

七、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壹)考生須於考前3天提前申領“雲南健康碼”和“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並於筆試前48小時內進行新冠病毒核酸檢測。註意做好自我健康監測管理,做好日體溫測量、記錄並進行健康狀況監測,持續關註健康碼狀態,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保山市教育體育局(電話附後)。

(二)考試當天,考生應至少提前30分鐘到達考點。考生進入考點前,應當主動出示本人“雲南健康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信息,出具本人筆試前48小時內(以采樣時間為準)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按要求主動接受體溫測量。沒有按要求出具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的,不得進入考點。

1.“雲南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為綠碼且14日內未到過存在中高風險地區的城市(即行程卡綠碼中無*號標記),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筆試前48小時內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的考生,可進入考點參加筆試。體溫異常(>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隔離考場進行筆試。

2.“雲南健康碼”為綠碼,“通信大數據行程卡”顯示到過國內中高風險地區的城市(即行程卡綠碼中有*號標記)的考生,須提供筆試前3天內2次(每次間隔不低於24小時)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體溫異常(>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隔離考場進行筆試。

3.14天內有過邊境縣(市、區)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筆試前7天內2次(最近壹次檢測應在筆試前48小時內)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4.近壹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須提供14天有效的集中醫學隔離觀察證明和7天有效居家隔離觀察證明、筆試前3天內2次(每次間隔不低於24小時)有效的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測量體溫正常(≤37.3℃)可進入普通考場參加考試,未提供證明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體溫異常(>37.3℃)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初步排查,可排除疑似新冠肺炎的考生,經詢問個人身體狀況,能堅持考試者,由工作人員引導至備用隔離考場進行考試。

5.考試當天,“雲南健康碼”為紅碼或黃碼的考生不得進入考點。

6.身體有其他異常情況的考生,需配合駐點醫療防疫人員做好健康風險研判,經駐點醫療防疫人員現場排查,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壹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三)考生有以下情況之壹者,不能參加考試:

1.處於隔離治療期的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以及隔離期未滿的密切接觸者和次密切接觸者;

2.已治愈出院的確診病例和已解除隔離醫學觀察的無癥狀感染者,尚在隨訪及醫學觀察期內的。

(四)考生自備壹次性醫用口罩,赴考時如乘坐公***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壹次性手套,並做好手部衛生,同時註意保持安全社交距離。

(五)考試期間,考生要自覺維護考試秩序,與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離,服從現場工作人員安排,考試結束後按規定有序離場。

(六)對考前或考試過程中出現身體狀況異常,經復測復查確有發熱或呼吸道異常癥狀的考生,由駐點醫療防疫人員進行個案預判,具備繼續考試條件的考生轉移至備用隔離考場考試。對不能排除新冠肺炎的,壹律由負壓救護車轉運至定點醫院就診排查。

(七)考生如因有相關旅居史、密切接觸史等流行病學史被集中隔離,筆試當天無法到達考點的,視為主動放棄考試資格。

(八)請考生註意個人防護,考生進入考點內,除核驗信息時須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試全程均應佩戴壹次性醫用口罩。

(九)近期到過國內中高風險地區城市、14天內有邊境縣(市、區)旅居史、近壹個月內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建議在考試結束後24小時內進行壹次核酸檢測,有異常情況的要及時報告本人所在村(社區)和保山市教育體育局。

(十)因疫情存在動態變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將作出相應調整。如考試前出現新的疫情變化,保山市教育體育局及時發布補充公告,進壹步明確疫情防控要求,請廣大考生密切關註。

(十壹)疫情防控實行屬地化管理,考生應知悉本告知書事項,嚴格遵守當地相關防疫要求。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等造成不良後果的,取消考試資格,終止考試,如有違法情況,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二)報考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山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於進壹步科學精準落實疫情防控出入政策的通知》(保疫指〔2022〕36號)規定,認真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對於自己參加考試是否符合疫情防控要求不清楚的,可直接撥打電話咨詢。

1.保山市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0875-2221916。

2.隆陽區應對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 0875-2162575。

八、聯系方式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保山市教育體育局人事科楊老師:0875-2122926

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雷老師:0875-2130796

監督電話:中***保山市紀委保山市監委派駐市教育體育局紀檢監察組:0875-2136382

附件:1.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崗位表.xls

附件:2.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報名表.xls

附件:3.保山市教育教學研究所公開遴選教研員材料清單.docx

保山市教育體育局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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