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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遊社會工作服務探析

旅遊社會工作服務探析

社會工作是壹種自助活動,起源於濟貧或慈善事業,多由教會或私人組織,後發展為有組織的社會救濟和社會服務乃至國家社會保障體系。那麽,以下是我為您提供的旅遊社工服務分析。歡迎閱讀瀏覽。

壹、旅遊矛盾的調解機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第九十二條規定,界定和解決矛盾調解機制有四種方式:雙方協商;向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或者相關調解組織申請調解;根據與旅遊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交仲裁機構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在調解渠道方面,有消費者協會、旅遊投訴受理機構和相關調解組織三個部門,在雙方自願的基礎上,依法調解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

關於調解組織的解釋,《旅遊法》規定:相關調解組織。根據人民調解法的規定,人民調解委員會是依法成立的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企業事業單位根據需要設立人民調解委員會。相關調解組織可以調解旅遊者與旅遊經營者之間的糾紛。

根據《旅遊法》第92條和第93條的規定,可見法律是對的?關於調解組織?其定義不明確,對其職業定位、執法職能、工作性質等沒有說明,使得目前處理旅遊矛盾的工作過程中沒有明確規定的部門進行調解,只是由壹些相關工作人員充當調解員,暫時解決當前的問題。基於社會工作組織的特點和功能,我們建議社會組織充當?關於調解組織?因為社會組織在美國社會治理中的巨大作用大多是在協調和幫助領域。

二、社會工作的定義和功能

(壹)社會工作的定義

社會工作是壹種自助活動,起源於對窮人的救濟或慈善,多由教會或私人組織,後來發展為有組織的社會救濟和社會服務乃至壹種國家社會保障制度。

NASW全國社會工作者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將社會工作定義為幫助個人、團體和社區加強或恢復能力,從而發揮其社會功能,創造有利於實現其目標的社會條件的專業活動。維特默(1942)在《社會工作:壹個系統的分析》壹書中認為,社會工作是有組織的機構或團體為解決個人遇到的困難而實施的壹種輔助,是為幫助個人調整社會關系而實施的各種服務。Siporin在1975出版的《社會工作實務導論》壹書中也認為,社會工作是壹種幫助人們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恢復和提升社會生活功能的社會制度化方法。王思斌認為?社會工作是以利他主義為指導,以科學知識為基礎,運用科學方法,幫助他人的服務活動。?

這些定義指出,社會工作的本質是壹種幫助他人的活動,即以利他價值觀為主導的幫助他人的活動,其特征是提供服務。更準確地說,社會工作是壹種幫助他人的科學服務活動,不同於壹般的慈善活動。社會工作以受助者的需求為中心,以科學的助人技巧為手段,達到助人為樂的效果。這些特點表明,社會工作作為協調者,可以幫助矛盾雙方,在協調內部矛盾方面必然有天然的優勢。

(二)社會工作的功能

社會工作是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的重要舉措,能夠激發社會活力,滿足人民群眾的多樣化需求,最大限度地增加社會和諧因素,實現社會安定有序。

社會工作是協調社會關系、整合社會資源、擴大社會參與的重要手段,有助於化解社會矛盾。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了什麽?完善利益表達、利益協調、利益保護機制,引導群眾依法行使權利、表達訴求、解決糾紛?實現政府治理、社會監管和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動?社會工作具有分布廣、接觸群眾、貼近基層的優勢。能夠及時發現社會矛盾和社會問題的深層次原因,讓群眾表達訴求、化解糾紛、滿足需求,有助於實現政府、社會、民眾的良性互動。

社會工作還具有助人自助和賦權的功能。可以為刑滿釋放人員和吸毒人員、流浪乞討人員、有不良行為的青少年、精神病人等容易產生矛盾的人群提供引導、矯治、安置、救助等關愛服務,幫助他們修復受損功能,回歸正常生活,從源頭上減少社會矛盾,降低社會矛盾的發生率。

從以上社會工作的各種功能可以得出結論,社會工作在協調旅遊領域的各種矛盾中是可以期待的。同時,在社會治理領域已經發揮的功能也證明了社會工作在解決社會問題、化解社會矛盾方面具有強大的功能性。

三、旅遊社會工作的內容

既然社會工作可以參與旅遊矛盾的協調機制,那麽在旅遊領域,社會工作組織的作用和影響是以旅遊為基礎的,需要進壹步的設計和嘗試,建立可行的工作模式。然而,在中國,旅遊社會組織非常缺乏。2014年,社會組織總數為166萬,但旅遊相關組織約占3%。

目前,根據業界的嘗試,社會組織已經或將要在三個方面表現出很強的適應性。

(壹)矛盾與協調

我們知道旅遊領域有很多矛盾。據統計,2014年,海南省接待國內外遊客4789.08萬人次,35%的目的地是三亞。2014年,海南省記錄了1.1萬件非訴和旅遊訴訟案件,其中旅遊景區占24%,旅行社和導遊占67%,交通運輸占9%。

目前,處理旅遊矛盾的主要方法是法律幹預。遊客提起訴訟,有關部門調解,但大多通過法律程序解決,所以執法大隊和旅遊部門的法院是主要的解決機構。這種情況也存在於全國各個旅遊目的地。如三亞市2016、10成立全國首個旅遊警察支隊,* * *查處旅遊案件54起,行政拘留56人。上海、三亞、南充設立旅遊巡回法庭,桂林設立工商局旅遊分局,對轄區內旅遊企業經營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和抽查。然而,訴訟主要是由政府或法律部門自上而下地解決,這必然導致旅遊從業者與遊客之間的直接沖突,不利於沖突解決的經濟效益。雙方不屬於對立階級,解決矛盾的首選是協調機制,尤其是第三方代表雙方介入調解,應該最有利於解決人民內部矛盾。因此,社工機構進入協調機制,解決矛盾雙方的對立,是壹個很好的辦法。

社會工作者以科學的理論和專業的手段服務社會,堅持以人為本、助人自助的原則,科學處理各方面的關系,綜合運用社會服務和社會治理領域的專業知識、技能和方法,運用相關旅遊法律和政策,幫助旅遊從業人員、旅遊者、旅遊企業和政府管理部門預防和解決社會問題,促進社會和諧。

社會組織在旅遊景區、旅遊公司、酒店乃至旅遊管理部門設立專業社工崗位,以政府購買服務、社工提供服務的方式,以非營利模式介入矛盾協調工作。這樣才更有可能以中立公正的視角對待矛盾雙方,當然也更有利於和平解決矛盾。

為旅遊目的地弱勢群體的發展提供社會工作支持

以海南的發展為例。海南島作為國際旅遊島,已經大面積開發成為旅遊目的地。壹個不可避免的結果是,大量的島上居民面臨拆遷,生活面臨諸多變化和不確定性。經過調查,我們得出結論,旅遊安置區居民面臨的問題主要是心理和客觀生活兩方面。

在客觀生活方面,40%的居民在開發後處於失業狀態,在基本生存需求、征地補償的規劃需求、生活改善、權益保障等方面存在諸多問題,特別是在征地補償的使用上,需要壹定的引導和保障。

心理上有壹種相對剝奪感、自卑和妥協感、仇恨感和生活滿意度低,尤其是在原住民和搬遷居民的融合上。由於生活習慣和民族傳統的需要,居民心理上感到不舒服。

社工進入新的居民區,建立服務中心,為居民提供各方面的服務,讓居民產生親切感和歸屬感,這無疑為搬遷移民的融入提供了有力的條件。

綜上所述,日益壯大的旅遊業帶來各種矛盾,用法律手段解決矛盾會導致矛盾激化。那麽,讓社會組織作為第三方,運用專業的社會工作方法成為矛盾協調者,建立矛盾協調機制,將是解決旅遊矛盾、構建和諧社會的有效途徑。此外,通過對旅遊目的地的行業嘗試和文化研究,我們發現旅遊社會工作將在三個方面產生影響:矛盾協調、社區建設和對旅遊目的地發展中弱勢群體的社會工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