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主要測基礎能力。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二)劃定合格筆試成績。
筆試合格分數線由縣級以上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在統籌考慮本地區事業單位人才需求和從業人員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礎上確定。
(3)面試。
1.受訪者。筆試合格的考生中,根據考生成績和崗位招聘人數,按照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未達到比例的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及合格面試人員成績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在同級事業單位綜合人事管理部門門戶網站上公布。
2.資格審查。面試前,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應對面試人員是否符合崗位要求進行現場資格審查。在此過程中,證件(證書)不全,在資格審查結束前無法完成或不符合資格要求的,取消面試資格。
3.面試機構。面試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崗位要求,采取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討論、試講、業務考核等方式組織。面試的具體安排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通知。
(4)考試總成績的計算。
面試成績為考試總成績。壹個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成績仍相同,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另行組織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