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板部(駕駛部):船長、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長、木匠、水手、舵手。
輪機部:輪機長、大管輪、二管輪、三管輪、電機員、機修工長、機修工。
事務部:乘務員(事務長)、廚師、服務員、船醫。
2.船員包括船長、高級船員和普通船員。
船長是船只的領導者,全權負責駕駛和管理船只。
高級船員,是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第四條的規定,取得相應資格的大副、二副、三副、輪機長、大管輪、大管輪、通信人員和其他高級技術或管理人員。
大副是指僅低於船長的船舶駕駛員。甲板部(駕駛部)部長,船長主要助手。在船長(兼政委)的領導下,負責甲板部的全面工作,履行航行值班職責,協助船長做好安全航行工作,負責甲板部的貨物裝卸和運輸維護。
擴展數據:
工作職責:
船長:全船的管理和駕駛。
大副:管理甲板工作、貨物積載、裝卸和運輸。
二副:駕駛任務,駕駛設備技術管理,航海圖書資料管理。
三副:船舶航行、停泊、救生和消防設備的技術管理。
孫波:帶領水手進行甲板的日常維護。
水手:跟隨高級船員負責正常航行值班。
輪機長:船舶機械推進功能
大管輪:輪機部設備的安全與預防
雙管輪:輔機電氣設備管理。
三管輪:輔機電氣設備管理。
機械師:跟隨高級船員負責正常航行值班。
電氣工程師:負責船舶電機和電氣設備。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船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