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陽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
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制定全市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教育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
2、綜合管理和協調全市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社區教育,負責教育督導評估的日常工作。
3、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組織全市教育科研活動;檢查監督中小學課程計劃的實施,組織實施素質教育。
4、負責全市教師隊伍的管理。負責依法依規履行教師招聘、教師資格認定、聘用、培訓、調配交流、職稱評定、工資調整、檔案管理和考核獎懲等管理職責,負責系統的行政監督。
5.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全市教育經費的預算和決算以及基層單位的財務管理、審計和監督工作;管理與資助有關的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教學設施的改善、維護和修繕;負責教育技術裝備和管理,並組織實施信息技術教育。
6、統籌管理全市基礎教育階段學歷教育和各級各類學校的招生考試工作;負責初中和小學畢業證書的發放;負責高校畢業生的就業指導。
7、指導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教育、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安全教育和國防教育。
8、依法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審核(審批)機構進行指導、監督和管理。
9.管理局是單位,監察局是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