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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上栗縣200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江西省上栗縣200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

根據《上栗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上栗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考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

知》(栗府發[2007]23號)精神,上栗縣決定面向社會招聘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

公告如下:

壹、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實行公開報名,統壹考試,嚴格考察,擇優錄用。

二、招聘計劃

1、2009年計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60名。

2、招聘崗位及人數分配

小學教師20名:英語8名、語文6名、數學6名;

初中教師40名:語文10名、數學10名、英語10名、物理5名、化學5名。

三、招聘對象

具備上栗縣戶口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大中專以上畢業生。

四、報名條件

報考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擁護中國***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祖國。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未受到過黨紀、政紀以上處分。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3、報考小學教師,師範類畢業生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院校中專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院校專科以上學歷;報考初中教師,師範類畢業生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院校專科以上學歷,非師範類畢業生應具備全日制普通院校本科以上學歷。同時具備普通話二級乙等(語文教師二級甲等)及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師範類應屆畢業生除外)。

4、身體健康,品貌端正。無未治愈的結核病、支氣管擴張病、慢性肝炎肝功能不正常、各種腎病等疾病,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詳情請連接:/News_View.asp?NewsId=473

5、年齡:

(1)年齡在28周歲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2)碩士研究生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4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6、本縣常住戶口(2008年12月31日以前戶口在上栗縣內的和因升學從本縣遷出的)。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具體程序為:發布信息、報名和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確定擬聘用人員、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總成績為300分,其中筆試總分200分,面試總分100分。

(壹)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聘領導小組負責,資格審查工作將貫穿於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了假證書、假信息的人員,將取消考試資格和聘用資格。

1、報名:

(1)報名要求:分學科報名,報名應出具的手續:本人身份證、戶口薄、畢業證、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計生部門出具的計劃生育證明、鄉鎮政府(街道居委會)或現在單位出具的報考人員本人思想政治表現證明、縣以上人事部門出具的存檔證明。報名費180元,每人限報壹個類別,壹個學科崗位。報考人員必須本人報考,現場采集照片。各崗位的開考比例和面試比例為:招聘計劃數在5人以下的,開考比例為3:1,面試比例為2:1;招聘計劃數在6 人以上的,開考比例為3:1,面試比例為1.5:1。報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采取調減招聘計劃或調劑到其它專業的辦法解決。

(2)報名時間:2009年8月6日至8月12日(報名截止時間:8月12日下午6:00)

(3)報名地點:上栗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2、資格審查:與報名工作同時進行。在縣招聘領導小組領導下,由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縣監察局、縣教育局、縣公安局抽調專人負責。

以上因報名人數不足取消招聘計劃的,已報名人員又不願改報其它符合報考條件學科崗位的,可憑收費依據退還其考試考務費。

(二)筆試

筆試總分為200分。實行閉卷考試,試卷分綜合試卷和專業試卷。綜合試卷內容涵蓋寫作、時事政治、教育法律法規以及教育學、心理學知識等。專業試卷內容為相關學歷、相關專業知識。綜合、專業試卷總分各100分。碩士研究生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筆試時間另定,具體時間見上栗縣政府網、上栗縣教育網和上栗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網站上的公示。

(三)面試及體檢

按各崗位招聘計劃及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與入闈最後壹名成績並列成績者壹並列入面試)。

面試由招聘領導小組組織相關專家進行,內容為隨機抽簽說壹堂課。

面試後將參加面試人員的筆試、面試成績合成,按招聘名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對象。體檢臨時指定醫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同時執行本職業崗位的特殊要求,如體檢不合格,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在醫院確認體檢結論後,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將體檢不合格項目告知體檢不合格人員,初次確認不合格的,如本人申請,經領導小組同意可以復查壹次。

碩士研究生面試、體檢合格優先錄用。

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四)考察、公示

1、體檢結束後,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考察對象,進入考察的人員若總成績出現並列,按筆試成績優先,若筆試成績仍相同,再次面試,確定名次進入體檢、考察。

2、考察內容為現實表現、職業道德、敬業精神、業績能力、遵紀守法等情況,同時復查其報考資格,寫出考察報告,並將考察結果告知考察對象。考察中發現有不合格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考察人選,但每個學科崗位最多只能遞補兩次。考察時間由招聘領導小組確定。

3、考察合格後進行公示,公示期為壹個星期,公示期內無異議的報縣招聘領導小組審定聘用人員名單,對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上栗縣事業單位聘用工作人員呈報表》,並附考試成績、考察材料及體檢報告,經縣教育局審查後送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手續。

六、聘用人員管理與待遇

招聘人員確定後,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分配到相關學校,試用期壹年,試用期滿考察合格後,與教育局簽訂5年定向聘用合同,招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後享受國家正式教師待遇,實行人事代理,所有招聘人員5年內不得提出調動申請。

七、組織領導

為加強公開招聘工作的領導,決定成立“上栗縣2009年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如下:

組 長: 曾憲清 縣委常委、縣政府常務副縣長

副組長: 何文斌 縣委常委、縣委宣傳部長

肖德軍 縣政府縣長助理

成 員: 黃賢海 縣教育局局長

王 濤 縣委組織部副部長

謝潯峰 縣紀委副書記、縣監察局局長

劉誌勇 縣財政局局長

黃建生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縣編委辦主任

周維華 縣政府法制辦主任

周清涵 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曾招忠 縣公安局黨委委員

胡汝輝 縣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黃建生同誌兼任辦公室主任,由周清涵、胡汝輝同誌兼任副主任,從人事、紀檢監察、教育、公安等部門抽調專門人員負責招聘日常事務工作。

八、其他

1、本公告由招聘教師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2、咨詢電話:3863615、3864396

監察電話:3661131

二〇〇九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