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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企員工允許紋身嗎?

國企員工可以紋身。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國企員工不能紋身。紋身屬於個人權利,企業無權幹涉公民的人身自由。

除了企業規章制度中明確不允許的,都可以紋身。國企員工的應聘條件中,文身不是不應聘的條件,要看公司的規定。雖然我國沒有相關法律禁止國企員工紋身,但很多單位都不允許紋身。比如煙臺市政府官網發布的2018開發區國有企業工作人員公開(補充)招聘簡章中規定不允許紋身。

目前我國還沒有關於紋身的法律規定。

只要當事人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就可以選擇紋身。法律對紋身沒有限制,當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自願選擇。當事人可以選擇紋身,也可以選擇不紋身,看個人愛好。當事人紋身後,找工作會有壹定的限制。壹些雇主會拒絕招聘有紋身的工人。這個要求壹定要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情況來確定。

人身自由權是指公民在法律範圍內自主行動的自由,不受他人幹涉,不受非法逮捕和拘留、非法剝奪、限制自由和非法搜身。人身自由不可侵犯,這是公民最起碼、最基本的權利,是公民參加各種社會活動和享有其他權利的前提。按照自己的意誌和利益行事和思考,不受約束、控制或阻礙,是公民的人格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條民事主體的人身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法律地位平等。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