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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州事業單位成績

根據楚雄公務員考試網資料顯示,楚雄州事業單位成績:

1、組織面試的崗位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換算為100分制)×50%+面試成績(100分制)×50%。

2、定向招聘村委會幹部崗位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換算為100分制)×50%+履職考核成績(100分制)×50%。

3、定向招聘駐楚部隊軍人隨軍家屬崗位綜合成績為:筆試成績(換算為100分制)×50%+考核軍人成績(100分制)×50%。

4、其它崗位綜合成績為《職業能力傾向測驗》成績、《綜合應用能力》成績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