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標人的主要責任:
1.編制招標采購計劃、方案、招標采購公告和投標資格預審文件,組織投標資格審查。
2.組織招標文件和合同文本(包括主要由其他專業技術人員編制的技術規範和工程量清單),組織現場踏勘、開標、評標活動。
3.主持或協助合同談判,參與合同簽署。
4.以其他方式組織采購活動。
5.參與招標采購活動的結算和驗收。
6.解決招標活動和合同履行中的爭議。
投標人有權:
1.使用投標人的地址
2.在規定的執業範圍內從事招標執業活動。
3.對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行為提出建議,並向有關招標投標行政監督部門舉報。
接受繼續教育
5.獲得與職業責任相對應的勞動報酬。
6.對侵犯我執業權利的行為進行申訴。
來源:
投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