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取得畢業證書前)參加資格審查,需提供學生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學校主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開具的就讀院系及專業等情況的證明原件,其最終是否符合報考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資格條件,以報考者畢業時取得的有效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為準。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證明)以及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則視為自動放棄資格。資格審查中因不符合招聘條件等原因而產生的空額,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人員參加資格審查。
根據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具體招聘崗位的招聘名額,按3: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人員。與最後壹名資格審查人員筆試總成績相同的,壹並確定為進入資格審查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