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南京市浦口區科級幹部管理辦法》選拔任用規定的基本條件,具備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組織協調能力、工作實踐經驗和廉潔自律意識。
2、全日制大學及以上學歷,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2年4月30日後出生)。
3、現任浦口區黨政機關、街道、事業單位、開發園區、區屬國企等單位副科級(含相當職務層級)及以上職務,不限身份編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