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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寧鄉縣教師招聘

2011年湖南省長沙市寧鄉縣擇優招聘省示範高中教師的公告

寧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1-03-22 19:38:01 作者:webm 來源:寧鄉人才網 文字大小:[大][中][小]

為全面落實“科教興縣”戰略,大力加強省示範高中教師隊伍建設,加快我縣高中教育改革和發展步伐,建設教育強縣。縣委、縣人民政府決定面向全國師範院校選拔優秀畢業生到我縣省示範高中任教,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壹、招聘人數和範圍

本次招聘教師40名,其中寧鄉壹中數學、英語、物理、化學、歷史、地理、音樂、體育等學科教師10名。寧鄉四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等學科教師10名。寧鄉十三中英語、生物、歷史、藝術、體育等學科5名。寧鄉職業中專機械模具、汽車維修、電子、財會、藝術等學科15名。

寧鄉壹中、寧鄉四中、寧鄉十三中擇優招聘對象為全國“211”工程師範院校(不含獨立學院)國家任務統招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及以上。具有體育和藝術特長、特別優秀的畢業生經現場招聘小組商議並報有關縣領導批準後條件可放寬到壹般院校國家任務統招的全日制本科畢業生。

寧鄉職業中專財會和藝術教師招聘對象為相關院校本科對應專業畢業生。機械模具、汽車維修、電子等動手操作指導教師招聘對象為國家任務統招全日制大專以上對應專業畢業生。

本縣已聘人員不列入此次選聘範圍。

二、招聘條件

1、政治素質好。遵紀守法,遵守教師職業道德。

2、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與高中教育教學崗位相適應的各方面素質,包括專業對口的學歷,相應的教師資格及計算機、普通話和英語等級水平。

3、年齡28歲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

4、身心健康,能堅持正常教育教學工作。

三、招聘辦法和時間安排

采用定點、定時、集中面試考核和解題測試、擇優聘用、現場簽約的辦法進行。招聘地點設北京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西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寧鄉縣職業中專教師招聘地點設本校。

符合普通高中教師選聘條件的畢業生分別在北京師範大學、華中師範大學、西南大學、湖南師範大學參加現場招聘,每個對象限參選壹次。非上述四所師範大學的畢業生由學生根據招聘時間安排就近選擇其中壹處地點參加招聘。

招聘工作小組由有關部門抽調組成,每組評委由3-5名專家組成,縣紀委全程監督。招聘工作組根據招聘定點學校逐校面試考核測試,擇優聘用。現將各定點學校招聘時間安排如下:

2011年3月22日-25日 北京師範大學

2011年3月22日-23日 華中師範大學

2011年3月22日-24日 西南大學

2011年3月27日-28日 湖南師範大學

2011年3月29日-30日 寧鄉職業中專

咨詢電話:0731-87881282(寧鄉縣教育人才中心)

0731-87899568(寧鄉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四、實施步驟

1、發布招聘公告和宣傳資料。2011年3月19日在《寧鄉縣教育門戶網》、《寧鄉人才網》、《今日寧鄉》及有關師範大學校園網上發布招聘公告和用人單位宣傳資料。

2、資格審查。畢業生需提供下列資料證件:

(1)身份證

(2)畢業文憑(應屆畢業生須帶含學業成績的畢業生推薦表及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壹式3份)

(3)教師資格證(職業中專除外)

(4)普通話等級證

(5)計算機等級證

(6)英語等級證

(7)大學期間各學期成績

(8)獎學金獲得情況

(9)實習等級及其他獎勵情況

(10)班級和學校團委、學生會任職情況

以上證件須同時準備原件和復印件。

3、考核面試和解題測試。考核內容為畢業生專業學習成績、英語、普通話、計算機等級水平,實習成績及在校表現獎勵情況。面試包括特長才藝展示,面試成績和解題測試各占總成績的50%,考核內容作為擇優聘用的參考。

4、擇優聘用,簽定就業協議。根據總成績,擇優招聘優秀畢業生,現場簽定就業協議書。

五、管理和待遇

1、本次招聘教師壹律實行聘用制,壹聘五年。聘用人員由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壹實行人事代理。

2、聘用人員享受本單位同類人員的同等工資福利待遇。

六、紀律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統壹領導下進行,由縣教育局具體組織實施,有關部門單位參與,縣紀委進行全程監督。如有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泄露機密等行為,壹經發現,嚴肅查處。

七、其他

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寧鄉縣擇優招聘師範院校優秀畢業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寧 鄉 縣 教 育 局

寧鄉縣人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