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全市公安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檢查、培訓和管理公安幹部;公安人員信息管理和警銜管理;在創作模式、宣傳和老幹部管理方面立功。
辦公室
主要職責:綜合協調全市公安機關重要事務;擬定年度工作計劃,撰寫年度工作報告,起草重要文件;收集和處理政府信息;市局保密、保密、印章管理和文件歸檔工作,以及指導各分局(縣)、各部門相關工作。
110指揮中心
主要職責:接警、指揮調度、處理投訴、處置突發事件、接受社會救助。
檢查辦公室
(是市監察局的派出機構,與紀委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受理全市公安機關對監察對象的舉報;控告、調查和監督公安機關及其警察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監督對象不服行政處分、黨員不服黨組織處分的投訴;調查、分析和指導全市公安機關黨員隊伍的廉政建設和紀律建設。
警務督察支隊
主要職責:監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遵守紀律。
國內安全分隊
經濟犯罪偵查支隊
主要職責:依法受理、立案、偵查經濟犯罪案件;正確適用法律,嚴懲經濟犯罪分子,保護公民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
治安警察支隊
主要職責:特種行業和公共娛樂場所的治安管理;檢查和指導金融、內保單位的安全工作;槍支彈藥、管制刀具和爆炸物的安全監管;劇毒腐蝕性物質、易燃化學危險物質和放射性物質的安全監管。
作戰技術分隊
保安辦公室
主要職責:黨和國家領導人在萍萍的警衛;重大日常活動和重要會議的安保人員。
監獄管理辦公室
主要職責:監督和指導壹、二所的正常業務工作;收集在押人員的犯罪信息。
信息和通信技術司
主要職責: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察支隊
主要職責: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履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等其他監管職責。
設備財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全市公安機關裝備管理和財務管理。
法律事務辦公室
主要職責:審核規範性稿件;勞動(少)教養審批;審查刑事和行政案件;辦理公安行政復議、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執法質量評估;負責警察協會的日常工作。
戶政辦公室
主要職責:常住人口管理、暫住人口管理、居民身份證管理、出租屋管理。
出入境管理處
主要職責:承辦和指導本市公民申請因私出國、赴港澳臺定居、探親、留學、旅遊,審批勞務、出差、培訓,核發證照;辦理外國人來我市定居手續;管理境外駐萍萍機構和境外人員,審批和發放相關證照;查處中國公民、港澳臺人員、外國人及相關機構違反出入境和外國人管理法律法規的案件和事件。
信訪辦公室
主要職責:接待人民群眾來信來訪;辦理上級機關轉來的信訪案件的答復;監督和指導下級公安機關的信訪工作;審核相關信訪案件。
刑警支隊
(簡稱刑警支隊)
主要職責:指導、協調全市刑事偵查工作,分析研究刑事形勢,組織、協調或直接偵辦各類重大疑難刑事案件。
交警支隊
(簡稱交警支隊)
主要職責:指導和監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維護道路交通秩序,分析道路交通形勢;開展交通安全宣傳教育;設置和維護道路交通設施;負責機動車登記和牌照發放。
特別巡邏支隊
主要職責:全市反恐、防暴、城區110警力及街面治安巡邏、全天候接待群眾報警求助等專項任務。
禁毒支隊
主要職責:打擊毒品違法犯罪活動;開展無毒社區工作;加強禁毒戒毒工作;加強禁毒宣傳和毒品預防教育;加強對涉毒娛樂場所的監控;加強對易管制藥品的管理。
城市拘留中心
(即看守看守所、拘留所)
主要職責:依法對被判處壹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壹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行刑罰;根據法律,被拘留者由武裝警衛看守;依法教育在押人員,管理其生活;確保偵查、起訴、審判的順利進行。照顧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改造短期罪犯;照顧治安拘留犯。
強制戒毒中心
(簡稱戒毒所)
主要職責:吸毒人員的戒毒治療、道德法制教育和勞動改造。
人民警察學校
(簡稱警校)
主要職責:組織公安民警在職教育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