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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級教師有什麽條件或要求?

特級教師制度是根據鄧小平同誌的意見,於1978年建立的。1978年4月22日,鄧小平明確指出,“要采取適當措施,鼓勵人們從事終身教育。”。特別優秀的教師可以指定為特級教師。“會前,小平同誌已經把景山學校作為試點,親自指定學校選拔申報的三位教師為特級教師。這是中國第壹位也是最早的特級教師。根據鄧小平同誌的講話,1978年10月,教育部和國家計委制定下發了《特級教師選拔暫行規定》,並於12月7日發出通知,開始在全國範圍內選拔特級教師。文件規定:“特級教師的選拔要堅持從嚴控制、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按照選拔條件,認真細致地選拔。各地、各校將遴選符合遴選條件的教師,否則不予遴選。第壹次評選,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的評選暫定控制在萬分之五以內,其他地方要低於這個比例。”“對入選特級教師,在國家工資改革實施前,暫采取補貼方式:小學特級教師每月補貼20元,中學特級教師每月補貼30元。"

1993年6月,原國家教委、人事部、財政部根據提高中小學教師素質和骨幹教師隊伍建設的需要,將《特級教師選拔暫行規定》修訂為《特級教師選拔規定》,進壹步明確了特級教師的條件,增加了選拔人數,增加了特級教師津貼,改為每人每月80元,退休後繼續享受。

13年來,全社會工資和教師工資都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但是特級教師80元的津貼卻沒有變化。80元津貼從原來教師工資的1/3左右變成了1/30左右,只占壹些發達地區教師工資的1/60左右,所以很多人稱之為“掉價”,特級教師不再那麽被羨慕和追捧。

但是,整個國家的情況不壹樣。雖然全國特級教師津貼的規定沒有變化,但壹些地方政府為了實施科教興國戰略,提高了當地特級教師的待遇。如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規定特級教師可享受每人每月80元的津貼,並每月增加在職特級教師崗位津貼300元;浙江寧波在80元國家津貼基礎上增加800元;河北省邯鄲市將特級教師津貼提高到每月600元;天津東麗區被提高到每月800元獎金;湖北省洪山區提高到每月1000元;江蘇南京提高到每月1200元;新疆克拉瑪依,提高到每月2000元;上海青浦區將提高到每月1.500元;上海市嘉定區提高到每人每年2萬元;寧波市鎮海區將提高到每人每年4萬元。這些地方的特級教師很讓人羨慕。然而,這只是壹些省級以下地方政府的行為。全國大部分地區仍在執行12之前國家規定的每月80元標準,在執行中等待國家提高標準。比如2004年,廣東省人事廳回復省人大建議,稱在教師待遇普遍提高的情況下,確實有必要相應調整特級教師津貼標準,但由於思想保守,目前仍在等待國家提高標準。

事實上,特級教師制度在建立之初就存在缺陷。“特級教師”是國家為表彰優秀中小學教師而專門設立的高級職稱。1978號文件規定:“在國家工資改革實施前,對選調的特級教師實行臨時補貼”,這在當時只是壹個權益計劃。言下之意是,國家教師工資改為職稱後,應該按職稱對待。但1993的修訂文件,鑒於已實施7年的職稱工資制度,並未將“特級教師”改為職稱,而是繼續規定為壹種特殊的“職稱”——享受專業津貼的職稱。但是津貼是固定的,不隨著工資的增加而增加。所以,雖然很多省份規定特級教師在醫療上享受正高級待遇,但這只是壹種形式,特級教師的工資遠沒有達到正高級。

1987我國中小學職稱初評時,中小學教師素質還比較低,大多數在職教師學歷不合格,專業水平不高。所以在設計教師崗位級別時,中學以高級中學教師(副高級)為最高,小學以高級小學教師(中級)為最高。特別優秀的小學高年級教師可以評為高中教師,數量很少。為了區別於高中教師,各地都制定了壹些他們所理解的通用名稱:“小高”、“小中高”,不倫不類。這次修改義務教育法,義務教育階段教師職務統壹改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高級職務”。這裏的“高級職務”仍然被設置為副高級職務,並沒有改變中小學沒有正高級職務的現狀。

事實上,從改革開放後第壹次教師職稱評聘至今的20年間,中小學教師的素質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據《中國教育報》報道,到2005年,我國小學、初中和高中專任教師合格率分別達到98.62%、95.24%和83.46%,學歷層次較高的教師比例逐年提高。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普通小學專任教師比例為56.35%,本科及以上學歷的普通初中專任教師比例為35.31%,研究生學歷的普通高中專任教師比例為1.18%。這些比率是國家數據。在很多發達地區和城市,教師的學歷要高得多,很多中小學教師已經擁有碩士甚至博士學位。北京某中學招聘教師,卻有20多名碩士和3名博士參賽,這種現象在小學也有發生。目前初中和高中的比例已經達到6.56%和19.29%,這是我國壹支龐大的高級專業技術隊伍,中小學高級職務教師應該有50多萬人。由於學歷等素質的提高,很多老師40歲就被評為副高級,有的甚至30多歲就被評為副高級。有些在小學任教的醫生,30歲前就可以評為副高級。但由於中小學沒有正、高級教師,這些人退休後無法晉升。也就是說,全國50多萬副高級中小學教師沒有新的目標,部分高級中學教師從40歲左右就開始得過且過。這是由於中小學教師崗位設計存在制度性缺陷,不僅不利於許多副高級中學教師的專業成長,也不利於中小學高層次專業人才的留住,不利於專家型中小學教師的培養。

據該報報道,寧波、重慶、南京等地2003年以前的普通大學畢業生,工作10年後已經可以評高級教師。30出頭的高級教師比比皆是。退休20多年後,他們失去了“進取目標”,開始選拔“教授級”的高中教師。雖然人數不多,條件也很苛刻,但他們調動了壹大批中小學教師的積極性。但是這個地方制度突破了教育部,並沒有在全國推廣。事實上,在第壹次職稱改革中,工程技術和農技推廣並沒有設計正高級職位,但近年來,這些專業開始陸續評聘正高級職位。從這個角度來說,教育部有點保守,沒有按照與時俱進的要求去做。

為了發展國民教育,教育部和人事部應該拿出與時俱進的勇氣,順應提高教師素質和教育發展的要求,在中小學設置正高級崗位。至於如何確定名稱,筆者認為最簡單的辦法就是將“特級教師”由“專業高級職稱”改為專職專業技術職務。這樣既解決了很多副高級教師不追求目標的問題,又解決了特級教師津貼不與時俱進的問題。也解決了壹些地方“教授級高級中學教師”稱呼不規範的問題,也有利於在全國範圍內促進教育公平,建設中小學專家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