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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可以在同村的人之間轉讓,哪個法律規定的?請具體說明是什麽法律?哪個規則?謝謝妳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因此,對於宅基地,個人只有使用權,沒有所有權。

宅基地使用權不同於壹般的用益物權。這壹權利的取得和享有與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資格密切相關,具有壹定的福利性質和社會保障功能。宅基地使用權的主體應當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並且只能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

宅基地使用權不得單獨轉讓,有下列轉讓情形之壹的,視為無效:

(1)城鎮居民購買;

(2)法人或其他組織購買;

(三)轉讓方未經集體組織批準;

(四)轉讓給集體組織成員以外的人;

(5)受讓人現有房屋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條件的。

具體法律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第壹百五十二條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享有對集體所有的土地的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使用該土地建造房屋及其附屬設施。

第壹百五十三條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依照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壹百五十四條因自然災害等原因造成宅基地喪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該被重新分配。

第壹百五十五條已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滅失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或者註銷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八條規定,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農民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歸農民集體所有。

第九條國有土地和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確定給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有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

農村和城市郊區的土地,除法律規定屬於國家所有的以外,屬於集體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是集體所有。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

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轉讓。

壹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