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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市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

為建設壹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素質優良的專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進壹步完善基層治理工作,更好地適應新時代加強城市基層黨建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包括總則、選任招聘、教育培訓、規範管理、考核機制、待遇保障、職業發展、激勵措施、辭職辭退、組織保障、社區工作者隊伍職業體系建設如何,關系到城市基層社會治理的基礎牢不牢。”市委組織部相關負責人介紹,《辦法》充分吸收“民呼我應”改革成果,借鑒外地成熟經驗,是對我市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經驗的全面總結集成,著力構建進出有通道、履職有目標、考核有標準、待遇有保障、發展有空間、激勵有機制的社區工作者職業化體系。《辦法》以“職業化”為總體目標,使社區工作者在知識、技能、觀念、思想、態度、心理等各方面,符合職業規範和職業標準。界定社區工作者範圍和配備標準,明確社區工作者選任和招聘條件,規範社區工作者的培訓、管理和考核方式,拓寬社區工作者職業發展空間,強化社區工作者的待遇保障,創新提出建立四崗18級崗位等級序列、暢通進入街道(鄉鎮)公務員和基層事業單位管理崗位渠道等硬措施。

明確了社區工作者範圍、員額管理要求、部門工作職責、社區工作者基本職責等,規定:“街道制定社區工作者的崗位職責、工作標準和工作規範,社區黨組織會同居民委員會根據實際需要對社區工作者進行合理分工、統籌使用。

法律依據:《社區工作者管理辦法》第壹條:為建設壹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管理規範、素質優良的專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建立健全社區工作者職業體系,進壹步完善基層治理工作,更好地適應新時代加強城市基層黨建需要,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