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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進北海市人才有哪些福利待遇呢?

法律分析:待遇正式錄用後除可以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薪酬待遇外,還可以享受北海市引進人才的相關待遇。

(壹)畢業生通過人才“綠色通道”入用人單位全額事業編制。

(二)博士可享受15萬元的安家補貼,碩士可享受7.5萬元的安家補貼,均分5年發放。本科生正式入職後,3年內可享受每月1000元生活補貼。

(三)試用期滿後,博士在管理崗位的,可聘任為七級職員。碩士在管理崗位的,可分聘任為八級職員。其中表現優秀者,可以通過“先掛後任”的方式,調入機關或參公事業單位。本科生晉升至管理八級職員後,可享受“先掛後任”政策。

(四)提供3年免租金人才周轉房。

(五)在各用人單位推行導師制。為每名引進人才安排2-3名導師,導師為單位分管領導、往屆表現優秀的青年人才以及業務骨幹,指導幫助引進人才學習進步。

(六)提供“二次選崗”機會,即在崗工作壹年左右,本人可提出申請調整工作崗位,由市委人才辦統籌安排。

法律依據:《北海市引進高層次人才認定標準(試行)》

第壹條 頂尖型人才認定標準。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認定為頂尖型人才:

(壹)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與其相同層次的國外科學院院士、工程院院士。

(二)國家最高科學技術獎獲得者,國家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學技術進步獎三等獎以上的前三位完成者。

(三)國家級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學科、學術技術帶頭人,國家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長江學者”特聘教授,中科院“百人計劃”人選、中央人選、中央“萬人計劃”人選,“國家百千萬人才工程”人選。

第二條 領軍型人才認定標準。具備下列條件之壹者,可認定為領軍型人才:

(壹)省級“十百千人才工程”人選、“八桂學者”、省級重點實驗室和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帶頭人、省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省級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省級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科技進步獎壹等獎前三位完成者。

(二)取得博士學位、工作 3 年以上,或取得碩士學位、工作 5 年以上,擁有廣闊市場開發前景和高技術含量科研成果。

(三)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技術成果屬於國內先進水平,擁有較大市場潛力,能進行產業化生產,並具有技術研發、經營管理、市場開發等創業團隊的人才。

第三條 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引進急需緊缺人才認定標準。

(壹)省部級以上學科帶頭人,或者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專家,或者是省部級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

(二)博士研究生,或者具有正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人員。

(三)經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定、獲得國外碩士及以上學位的研究生。

(四)國內“985”、“211”工程高校畢業的碩士研究生,或者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且屬於我市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範圍。

(五)屬於我市急需緊缺人才需求目錄範圍的國內“985”、“211”工程高校優勢學科畢業的全日制大學本科生;教育系統引進國內“985”、“211”工程師範院校的近 5 年畢業的全日制本科生和省級重點師範院校優勢學科以及非優勢學科但獲校級優秀畢業生或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榮譽稱號的近 5 年畢業的全日制本科生。

(六)自治區黨委組織部面向國內“985”工程高校統壹招錄的選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