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招聘信息大全網 - 招聘資訊 -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機關職能

北京市供銷合作總社機關職能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財務部、企業管理部、合作指導部(業務部)、保衛科、人事部、黨務部(團委、黨委)、紀檢監察室、工會、老幹部工作部等10個處室。辦公室(黨委辦公室)負責全市黨政公文處理,起草黨政工作計劃、總結和綜合工作報告,市學會各類會議的會務工作,督促檢查領導批示、會議決定和工作計劃的落實,協調各處室工作,負責黨委和行政印章。

負責全系統的結構改革和綜合調查研究。

負責公文、黨委政府信息處理和檔案、代表建議、保密、法制、地方誌、計劃生育、獻血、房改、綠化等工作。

負責維穩、查調處、處理群眾來信來訪。

負責公共關系和組織接待國內外代表團。

負責後勤支持,管理機構財產,家具和車輛調度。具體職責:了解和掌握系統內重大案件和事故的發生情況,開展和落實檢查,落實系統內各單位對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

負責與市綜合安全部門的聯系,組織與相關部門簽訂安全目標管理責任書,並負責分解落實。

負責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制的制定、實施和考核,並制定相關的獎懲措施。

負責企業的安全監控,指導企業完善內部安全制度,加強人防、物防、技防的基本建設。

負責交通安全。

組織各級安全檢查,指導督促各類隱患的整改,監督指導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的實施,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

負責協調組織防汛物資儲備,承擔防汛工作。貫徹執行《會計法》、《統計法》、《審計法》及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制度。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起草和制定市屬社會系統會計、統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有關規定,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內部控制制度。

負責市級社會系統各類基金的統籌和管理。

負責組織、指導和檢查市社會系統的會計、統計工作和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全市社會系統會計報表、統計報表和其他報表的收集、報送和使用以及財務統計資料的積累。進行財務和統計分析。

負責市級社區系統的電算化核算和統計以及市級社區NC系統的使用和管理。

負責市級社會系統的預算和決算。負責全面預算管理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負責組織市直機關單位會計審計人員的繼續教育。

負責市級社會團體總部和投資管理中心的會計核算及其收支的預決算。

負責投資企業稅後收入、自用不可轉換資產(資金)使用費和不動產(房屋)土地租賃費的征收。

負責與財政、稅務等綜合管理部門的聯系和協調。

負責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的聯系和合作。負責協調審核企業融資事宜和企業貸款申請、抵押擔保、信用擔保等材料。

負責指導和協調市派出機構和投資管理中心涉及的市直企業的財政、稅收、信貸工作。負責財政補貼的爭取、審核、上報和收繳。

負責事業單位財政資金和財務管理、基建財務報表等工作。

負責財產保險事宜。

對市級機關出資企業進行年審、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項審計。

完成城市俱樂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具體職責:負責辦理工商、技術監督、車輛管理等證件。

負責全市社會系統組織網絡規劃、組織人員統計、企業分類、企業全面質量管理和企業評價評選。

負責指導縣供銷社的業務運作、農業系列化服務、基層合作社建設、社員股金管理和城市合作社系統的餐飲服務業。

負責檢查和指導服務態度、服務質量、衛生和計量。

負責社會事務的系統化管理,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維護各級供銷合作社和社員的合法權益。

負責供銷合作社企業管理協會和供銷經濟學會秘書處的日常工作;負責市商業聯合會與市政府農業專業化辦公室、市婦聯領導小組辦公室的聯系工作。

負責行業協會的管理。

負責科技工作和工業統計、計量標準、設備和環境保護。

負責煤、水、電的節能管理。

負責國家和市政府重要會議和活動的對外經濟合作和特殊商品供應的組織工作。

負責與市發改委、商務局、科委、公安交通、工商、技術監督等主管部門的協調和聯系。

負責對外經濟貿易工作。

負責指導全市社會系統利用外資工作。外資企業和境外企業的設立、審批和管理協調。

負責組織、指導和協調市社會系統生產經營的產品的進出口業務,以及技術、設備和服務的進出口業務;

負責市社系統各單位出國業務的審查,辦理出國手續和護照管理;

承擔煙花爆竹專營管理工作。具體職責:了解和掌握區縣供銷社和區公司級領導幹部的變動情況。

負責各級各類直屬單位的職稱管理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

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市級社會團體直屬單位和市級社會團體工作人員的幹部人事檔案管理。

負責推薦改制企業董事、監事,負責投資企業管理人員的績效考核和薪酬管理,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市社保局直屬單位管理人員、黨群組織負責人和後備幹部的推薦、考核和日常管理。

會同有關司局負責國家公務員的工資和獎勵管理。

負責非崗位人員的管理。

負責各類專業人才的招聘和引進。

制定市社會系統教育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和重要項目論證,並按程序履行審批手續。

指導和協調各級職業技能等級培訓、鑒定和在職培訓的實施。

指導和協調各級學校的工作,加強教育基地建設,促進教育事業發展。

負責職工教育協會和職工教育理論研究會的日常工作,組織教育工作的研究、鑒定、經驗交流和推廣。

負責勞動、工資、保險等相關政策的宣傳、實施和協調。

引導企業規範用工行為;調控和核定企業工資總額和工資水平;監督檢查企業建立各項基本社會保險制度。

配合相關處室負責機關總部各項社會保險的具體管理工作。

負責企事業單位業務管理人員的崗位資格培訓和各種適應性培訓。

負責直屬單位出國人員的政審。承擔投資管理中心的職能。

具體職責:負責擬訂市級合作社和出資企業中長期戰略發展的研究和論證,提出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市代理和出資企業投資重大項目的調查、市場調研和可行性論證,提出投資建議或意見;主持或參與制定投資計劃;負責或參與投資計劃的組織實施。

負責城市俱樂部和出資企業的外部資本運作。

負責城市俱樂部和出資企業的合並、兼並、分立、重組、解散、清算和破產。

負責市機關及所出資企業的重大經營活動,包括土地、房屋、工程的轉讓、出租和租賃,負責有關事項的合同、協議的制定和審查。

負責評價所出資企業的資產運營績效,提出改進和提高資產運營效率的意見或建議。

負責所出資企業董事的工作指導、聯絡和管理,指導董事會秘書,協調所出資企業董事會和股東大會事務。

負責制定社會資產監督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負責制定社會資產保值增值的考核辦法;監督關聯企業資產的保值增值。

負責所出資企業社會資產損失的核銷。

負責市直機關及所出資企業的資產評估工作。

負責投資中心和所出資企業的體制機制改革。

負責制定社會資產產權界定、轉讓、處置、調處等相關制度和辦法,並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和監督。

負責城會、出資企業中投資管理中心股份的登記、轉讓和處置。

負責土地和房屋產權轉讓的市機構和投資管理中心,負責基建項目、房屋、土地轉讓、登記等相關手續的審批。具體職責:負責市社直屬單位黨委、黨總支的組建和換屆管理及基層黨支部建設;黨員年度發展計劃的制定、實施和審核以及黨員的日常管理。

負責統戰、僑務和民族工作。

負責市社會組織黨委的日常工作。

負責組織和指導黨員、幹部、職工的政治理論、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科學知識的學習,制定學習計劃,檢查監督學習,總結推廣學習成果。

負責制定員工思想教育計劃,指導各單位開展思想教育工作。

負責指導企業精神文明和企業文化建設,檢查、評估、總結和推廣精神文明建設的經驗和模式。

負責組織和指導企業形象設計,擴大企業經濟活動的宣傳。

負責全市思想政治研究會。

指導各單位團的思想和組織建設,了解和反映團員青年的思想和要求,開展適合各種青年特點的活動。

指導和組織團員青年學習理論,學習現代科技知識,開展“創新增效”活動,爭創青年文明號,爭做青年崗位能手。

協助黨組織管理團幹部,組織團幹部和團員的培訓,開展“推薦優秀候選人入黨”和“推薦優秀候選人”工作。具體職責:負責協助黨委維護黨章等黨內法規,加強黨風廉政建設。

負責組織指導黨員幹部的黨性、黨風、黨紀教育,決策維護黨紀,服務生產經營管理。

負責檢查系統內各級黨組織和領導幹部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各級領導班子和監察對象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的情況;下屬單位改善管理,提高經濟效益,確保資產保值增值,隨時向黨政領導提出建議。

負責受理黨員的申訴和對黨員及黨組織的投訴,並及時組織調查。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查處黨員、幹部違法違紀案件;抓大案要案的查處和督辦。

負責接待和處理來信來訪,搞好調查研究,指導各單位開展反腐敗鬥爭。

負責與體制外紀檢、監察、司法等機構和部門的協調聯系。負責所出資企業監事的工作指導、聯系和管理。具體職責:按照北京市老幹部領導責任制和目標考核責任制的要求,落實老幹部的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負責直屬單位老幹部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落實。

根據中央和市委的有關方針政策,結合我市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各項具體管理措施和辦法。

負責市直社會團體退休幹部和職工的管理和服務,落實相關待遇。

負責市級社會團體離退休黨員的組織生活、政治學習和參觀活動。

負責處理老幹部來信來訪。

管理老幹部活動站,負責組織老幹部開展各種文體活動,指導直屬單位活動站(室)的工作。具體職責:指導各單位工會的思想和組織建設,依法維護職工的政治權利和經濟利益。

負責工會經費的收繳。

指導各單位工會建立平等協商、簽訂集體合同制度,協調處理職工與企業的勞動關系。

指導各單位建立健全職工代表大會、職工董事和職工監事制度,組織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負責廠務公開領導小組辦公室,並辦理員工互保。

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獎勵和表彰先進工作者,負責勞動模範的評定和日常管理。

加強員工教育,提高員工素質,樹立競爭上崗、擇優上崗的觀念,組織各種形式的文體活動,豐富員工生活。積極實施“送溫暖工程”。根據城會中長期發展戰略,負責制定城會及所屬出資企業土地整理儲備和項目投資開發戰略規劃,推動城會及所屬出資企業土地、房源資源結構調整、轉型升級,實現綜合收益最大化。

負責市級機關及其所屬出資企業重大項目投資盡職調查,對項目內外部投資環境進行全面調查分析,提出項目投資方向、目標和定位建議;主持制定重大投資項目計劃;審核資產使用方申報的項目投資計劃;組織實施項目投資計劃。

負責市直機關企事業單位土地、房產權屬確認發證等項目投資基礎工作,負責市直機關及下屬單位規劃意見、土地預審、項目審批、招投標管理、施工竣工、驗收、備案、檔案合同保管等具體工作。

負責協調與項目建設相關的公共關系,聯絡市發改委、市國土局、市規劃委、市住建委等項目部門及相關機構。

指導協調各區縣供銷社和區物資回收公司的土地、房產權屬確認工作。利用市級社區房地產資源管理信息系統平臺,為市級社區系統資源的開發、利用和運營提供信息服務。以資產為紐帶,推進市屬社區與各區縣供銷社、社區外企業之間的合作開發項目。

負責起草和制定涉及本部門職責的相關管理制度。

完成城市俱樂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